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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那兒的菜式不像城市裡,菜量少,又精緻,而是一炒炒一鍋,分量都很足。特別是那隻燉雞,又加了當歸黨參一些藥材一起燉,就是一大盆。“你不是總說想吃家裡的雞鴨嗎,這次讓你吃個飽啊。”餘媽媽笑著說。她跟齊小棗說話的時候總是更自然親近些,這也是因為齊小棗本身就是個親和力極強的人,自來熟,且十分主動積極,而餘宛宛的親和力來源於她的溫柔,更內斂也更溫和。餘宛宛幫忙擺好碗筷,然後才坐下來。“來,我們三個幹個杯。”齊小棗端著可樂說。餘媽媽寵溺的看著他,也跟著端起可樂。餘宛宛端起啤酒,微笑著和他們碰了下杯。“來,姐,吃雞腿!”齊小棗說著夾了只大雞腿放進餘宛宛的碗裡。從小到大,家裡每次殺雞吃,比餘宛宛小八歲的齊小棗都會堅持把大雞腿留給餘宛宛。餘宛宛也夾了只大雞腿放進他的碗裡:“你也吃。”又給餘媽媽夾了只小雞腿:“媽,你也吃。”“哎,好。”在家裡從來都只是把雞腿留給他們的餘媽媽笑著用碗接了。“媽,還是你煮的菜最好吃!”齊小棗吃的滿嘴是油。把餘媽媽逗得眉開眼笑。餘宛宛在一旁看著,也忍不住微笑,心裡卻不免有些淡淡的失落,她和餘媽媽大概永遠也不能和像齊小棗和媽媽一樣這麼自然又親近,她也沒有辦法對著餘媽媽那麼自然的撒嬌。她笑著開玩笑:“難道我煮的菜不好吃嗎?”齊小棗嘿嘿笑:“當然好吃了!你不知道,候寶自從吃過你做的菜,就一直念念不忘,一直說要我哪天再帶著他來蹭飯。”餘宛宛說:“今天怎麼不叫他們過來?”齊小棗看了餘媽媽一眼:“我媽不讓啊!”餘宛宛心裡明白過來,餘媽媽大概是捨不得,她總想著把最好的東西都留給自己的子女。“你們先吃著,我去把衣服晾一下。”餘媽媽說著起身往陽臺走去。她早上洗了衣服,又做了點家務,到了點就出去買菜,之後又做菜,一下子忘了把洗好的衣服拿出來了。“撐死我了。”齊小棗摸著肚子癱坐在椅子上,然後問:“我媽什麼時候走啊?”“可能還得幾天。”餘宛宛說。齊小棗端起可樂遞到嘴邊,瞄了眼陽臺上晾衣服的餘媽媽:“那我媽過來就沒發現什麼蛛絲馬跡?”餘宛宛剛要說話。餘媽媽就從陽臺走了進來。齊小棗瞄了一眼,頓時嘴裡的可樂差點從鼻子裡噴出來——餘宛宛看過去,頓時也是一僵。從陽臺走進來的餘媽媽手裡正拿著一個衣架。衣架上,晾著一條“樸實無華”黑色男士內褲。 這場面實在叫人窒息。餘媽媽複雜的神色中摻雜著一絲尷尬:“宛宛,這……”“是我的!”齊小棗突然舉起手認領:“是我的內褲!”他腦子轉得快,立刻就把理由編好了:“上次我回宿舍太晚,宿舍關門了,我就來我姐家睡了——內褲就是那時候落下的。”餘媽媽看著餘宛宛,顯然是對齊小棗的話半信半疑。餘宛宛放下筷子,抬起頭看著餘媽媽,平靜的說:“是我男朋友的。”咕咚。齊小棗嚥了口口水。他怎麼看不懂了?餘媽媽也愣在那裡。“他比我小六歲,跟小棗在同一個學校,油畫系,今年大四。”餘宛宛頓了頓,說:“媽你也認識。”餘媽媽更愣了。“他叫莊延。十年前你曾經在他家做過保姆,齊叔叔腿傷住院的時候,你回家照顧齊叔叔,讓我來替了你一個月,所以我認識了他。”餘宛宛一五一十的攤開來:“我們現在在交往。”齊小棗又咽了口口水,看向媽媽,想看她什麼反應。餘媽媽什麼反應也沒有。餘宛宛把什麼都說了。她反倒反應不過來了,有種不真實的感覺,不知道一時間該說什麼。她當然記得莊延。應該說,很難忘記那樣一個孩子,她曾經照顧過他三年。她照顧過不少孩子,男孩兒女孩兒都有,包括自己的兩個孩子在內,他和餘宛宛是最讓她輕鬆的。但和餘宛宛不同,他是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從小就住在那麼大的房子裡,從小任何事都有人幫他打理好,那樣的孩子,很多都會過分驕縱,會讓她頭疼。但他從來沒給她找過麻煩,除了不愛跟人說話,過分安靜讓人猜不出他的想法,有時候會讓她有點不知道該怎麼對待他外,那是個過分優秀的孩子。她有時候希望齊小棗那隻一刻也不能停的皮猴也能跟莊延一樣那麼安靜“乖巧”,但是看著莊延的時候又覺得,還是像齊小棗那樣愛說愛笑更好。但她也知道,齊小棗和莊延沒有什麼可比性。莊延從出生那一刻開始,就已經強過齊小棗許多。莊延和他們是兩個世界的人。但現在。那個孩子居然正在和餘宛宛談戀愛。餘媽媽一時間不知道該作何反應,甚至覺得這很不真實。她原本是擔心餘宛宛被宋雲凌傷了心,被小男生花言巧語的哄了幾句就暈頭轉向了。她想,那個男的就算不是騙子,也不是什麼認認真真踏踏實實跟餘宛宛談戀愛的。年紀小,又說長得跟小白臉似的。這種男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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