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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書野史,或是話本雜記裡,都沒有。奚嫻翻到最後一頁,便見上頭寥寥幾筆:“僅一笑說爾。”奚嫻鬆了口氣,這果然是假的,嫡姐只是寫來逗她玩。可聽起來實在並不好笑。她知道姐妹之間,也時常會有這樣相互寫話本的情形,只是不成想嫡姐也會頑。奚嫻鬆了一口氣,沒有多想,便提筆在後頭添了一些情節,讓嫡姐的話本更豐滿。“男人與妻子再世為人,後來發現妻子另覓他人,過得十分幸福美滿,於是男人也尋到了真正適合自己的女人,相伴一生,及至白頭。”“於是他們都過上幸福快樂的生活。”奚嫻寫完,唇角便緩緩翹起,愉悅地擱下筆,再次細細翻看書頁。她就是覺得,有什麼錯漏了去,並不尋常。很快,她終於笑不出來了,甚至身上蔓延出毛骨悚然的冰寒之感。她的手指微微顫抖著,睜大了杏眼,再次翻看了書中的字型。用的是簪花小楷,可是看上去卻不那麼像是嫡姐的字。……更像是,更像是她重生之前愛用的字兒。這或許就是為何,她會覺得不舒服。奚嫻重生後便捨棄了簪花小楷,現下臨摹的俱是顏體,原本用的字兒,是再不曾寫過了。她沒法想象,會有一個人把她重生前的慣用筆法寫得這樣相似,若非是她很清醒,便要覺得是自己親筆所寫了。這樣女氣嬌媚的字型,一撇一捺俱是婉約,卻多出陰森詭譎之感。奚嫻近乎倒吸一口涼氣,怔怔把筆桿擱在了硯臺邊,只覺身上冷得很,她坐在椅上半晌不能回神。是不是他?是不是陛下。男人甚至可以在一頁紙上變換幾十種書法,一絲不亂,毫無停頓,利落而流暢,但他沒有臨摹過她的字型。因為簪花小楷是女人用的最多,像他這樣的人,是不會學她寫字的。對於奚嫻來說,書的內容已經不再重要了。雖然這段故事叫人嘆惋,卻與她毫無干係,只有與她所書一模一樣的簪花小楷,是叫她困惑的關鍵。她又想起這輩子種種,腦中驚雷炸響,一下便有些坐不住了。如若重生的是……嫡姐呢?嫡姐也會她的字,甚至她的小楷,都是嫡姐把著手,一筆一劃交融於心的。即便嫡姐待她刻薄,很長一段時間,卻也是她的長輩和教導者。她不會忘記自己許久以前,自己的身子也被嫡姐微涼的手把控著,身後傳來穩重悠遠的檀香,身量高挑的嫡姐環住她的手腕,一筆一畫地學會怎樣寫出好看的簪花小楷。奚嫻學會了,便轉頭對著姊姊抿嘴笑起來,眸裡像盛著漫天的星火。有時嫡姐也是溫和的,並不刻薄惡毒。而對於奚嫻來說,她最怕的是當今儲君。若是他隨著她一道重生了,那麼後果將會不可估量。憑太子的手腕,若還惦念著她,那麼奚嫻除了死去,便沒有別的法子能逃過。賀瑾容是她的最後一重辦法,卻只在太子沒有重生的前提之下,若是他重活一回,奚嫻認為賀瑾容便沒了用處。重生一輩子,無論太子用甚麼樣的理由,她都認為他們再也回不去了。他們二人都有錯,誰也繞不清誰的錯處,說到底只是不合適。他過於霸道病態,奚嫻也知道自己很作,但她就是改不掉那樣的懷脾性。她承認,自己還不能忘記皇帝。奚嫻昨夜想起賀瑾容和太子,覺得若是他們在一起甜蜜恩愛,白首到老,而他不記得自己有過一個叫奚嫻的女人,她總是會難過一下的。但永遠不會再回頭。如果他強硬的把她弄進宮去,奚嫻寧可玉石俱焚,自己死個乾脆,也不會再與他在一起。他們的確甜蜜過,他卻也帶給過她十餘年暗無天日,禁臠般的生活,那是奚嫻無法揮散的陰影。那樣尊貴的人,甚至願意單膝跪下,慢慢親吻她的腳趾,虔誠得像是月光下的信徒,抬起眼時那雙淡色的眼眸卻變得幽暗,微笑起來像是嗜血的野獸。他含著笑,半張臉隱沒在陰影下,微涼的手指撫摸著她顫抖的眼睫,嗓音緊繃而優雅:“嫻寶的眼睛真美啊……只可惜,它只能看見朕。”奚嫻又哭又躲,拿腳踢他,還往龍床裡爬,卻被他桎梏住腳踝。奚嫻輕得像是隻奶貓,男人把她一把抱坐在腿上,於她耳邊微笑著冷淡道:“不是你想要的麼?朕都賜你了,你為何還是不高興?”他的聲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卻讓奚嫻很恐懼,男人為她梳理亂髮,別在耳後,又柔聲誘哄道:“寶寶,笑一下好不好?嗯?”所以奚嫻用膳都是他來喂,一勺勺極盡溫柔,甚至為她擦嘴,把她當作是一個嬰孩,或是一件貴重精緻的瓷器。若陛下不在,才能勉強輪到侍奉了她許多年的婢女。奚嫻不怪他,是她自己太作。在他壓抑本性,沒有打算做出這樣瘋狂事情的時候,是她自己無知無覺撩撥他,甚至恃寵生嬌,動不動便要抹脖子跳樓,瘋瘋癲癲仗著他的縱容不肯清醒,極盡所能的渴求著安全感,與男女之情。她回想起來,也覺得自己有病,一次次令他察覺到恐懼,一次次在他心口剜刀。她總以為人人都很正常,卻不曉得皇帝只是在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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