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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公在書寫紅樓的時候,為了模糊時代,將服飾、布料都有了混用,但是大體還是不變,比如夏安然他們家是不能使用絲綢這種布料的,就原著中來說,哪怕富貴如薛家,也不能用絲綢,這是身份決定的,和金錢無關,和買不買得起也沒關係。

只不過,薛家到底有個紫薇舍人後人的名頭,如果沒人去尋麻煩的話,他們私底下穿穿也無不可,但若是傳出去……就得看上頭的人想不想整治你了。

一般來說,好人家的孩童穿衣服規制沒有那麼嚴格,賈寶玉作為賈家的心尖尖,穿的用的都是最好,綾羅綢緞紗都是用得的,但是規制,到底還是在的。

夏安然一眼看到那個男孩,便知道他必定是好人家的孩子。身上的料子簇新,繡工精細,色澤淡雅,在不打眼之處更有好幾道暗竹紋,穿的正是方才店家口中的織錦緞,只是這色澤的段子就留在店家的圖冊裡頭,實物已經賣沒了。

就這品味便可看出,這孩子定然是書香世家出來的,但是抱著他的人,穿著雖然是一身的粗布,也符合她的身份,但是,色澤太顯眼。

一個書香門第的奴僕,不管是哪一等,穿的衣服色澤自然都是主人家覺得順眼的,舉個極端些的例子,賈家喜歡大紅大綠,因而那些小奴婢有時候也能穿著些新鮮的顏色,但是一個書香人家,有著常規審美的,必然是不會讓家裡的女婢穿著這種色澤衣裳的,多半都是會取蛋青色、茶綠色、黃灰色這樣的顏色。

畢竟,照顧小少爺的奴婢說到底也是幹粗活的,衣裳的到底還是要以耐髒為主,若要亮眼些,也會選擇蛤粉色、蝋白這樣的色彩。

絕對是不會選擇……那位婦人身上看著往名貴打扮,實則不倫不類的不可言說的顏色的。

另一個原因,就是披風的材質。

古人制作服裝,除了少部分極為富貴的人家,越是穿的久的衣裳,料子用的越好。

披風就是屬於穿的久的那種型別,尤其是小孩兒的披風,通常料子都用的極好,因為大孩子穿完了,還能留給下一個。

這時代如果拿到別家健康孩童穿過的衣服可不算失禮,相反,因為孩童夭折率高的原因,可以說是將大孩子好好長大的福氣借給你,不是特別親厚的人家都不會給的。

那麼問題來了,一個會在衣裳上下功夫的家,會在披風上做粗糙功夫嗎?

當然,那些念頭只是在他腦子裡面一瞬間閃過。

真正讓他判定的,說來有些不好意思,實則是小說裡面看到的論調,他居然還真遇到了這樣粗心的柺子。

大冬天的,小少爺的腳踝露了一截在外頭。

這不應當是一個能照顧小孩的僕婦會犯的錯誤。

但是說到底,還是要多虧這兒的衙役,居然相信了他這個小孩的話。

夏安然滿足得喝了口親媽給熬的小米粥,據夏氏說,她的料子買了個不錯的價錢,說是湊巧了,正遇上有貴人要收料子,她佔了大便宜,所以趕緊給做個好的給兒子補補。

這才有了夏安然從白米粥進化到了小米粥。

原本這抓拐的事,過去了也就過去了,夏安然並不曾放在心上,但是沒想到,姑蘇的衙役們真的抓到了一夥人販子,雖然也讓幾個人逃了,但是關鍵是他們竟然救回了二十多個幼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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