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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品在轉移李勇的過程中對綠火猛鬼會不會摟草打兔子是有過想法的,故意沒有找藉口提議看守所方面將重刑犯轉走,其實也有驗證一下猜想的意思——作出這種決定對楊品來說並不算什麼為難的事兒,只要負最終責任的人不是自個兒,他可不在乎什麼重刑犯的人權。
現在這個結果證實了他一部分的猜想,同時,也給了他一些撥開那隻綠火猛鬼神秘面紗的契機,從所長處借了那名“倖存”重刑犯的檔案,楊品決定親自去見見這個從綠火猛鬼手下逃生的人,看看這人到底有什麼不同。
看守所方面不太理解這個保密部門的負責人為什麼提出要見在押的重案嫌疑人,一頭霧水地配合了工作,在空出來的房間裡,楊品見到了這個戴著手銬腳鐐的男人。
這個男人看上去五十多歲,也像是有六十多了,楊品看了眼檔案上的名字,問道:“你叫吳為民?”
吳為民微微抬頭,眼前的人不像是看守所的民警也不像是法院的人,啞著嗓子道:“你是……記者?”
楊品沒怎麼猶豫就點了頭,也沒管自己有沒有傳媒業者的氣質:“是的。能談談你的事情嗎?”
吳為民眼睛有些發亮,戴著手銬的雙手抬到了桌面上,緊盯著楊品,語氣急促地:“你會實實在在把我說的東西都寫出來報道出去,不『亂』改我說過的話把?”
楊品道:“絕對不會。”
楊品不像是個記者,氣質上倒像是個很能幹、很能讓人信任的部門官員,農民出身的吳為民不太懂這些,只是覺得眼前的人說起話來像是他們村的村支書一樣讓人感覺可靠,當即『露』出個有些放鬆的笑容,將自己的事兒緩緩道來。
“我對不起老支書。”吳為民從這句懺悔開始了他的講述,“老支書是從省裡來的,在我們村裡一干二十多年,開山、修路、挖水渠,不是老支書的話我們村裡不知道還要窮到哪一年……老支書一心培養我,想讓我在他退後接他的班,繼續把工作幹下去……”
這是個讓人惋惜的血親復仇的沉痛故事,大山裡出生的吳為民經歷過物資匱乏、貧窮封閉的兒童和少年時代,其後在村支書帶領下總算是在中年後過上了比較寬裕的生活。三十歲時還是獨身的吳為民撿了個棄嬰,他沒有結婚,獨自一人將這個被遺棄的女嬰養大,到了女娃十四歲時,攢錢送女娃到縣裡讀中學。
那時的吳為民家裡蓋了房,孩子一天天長大,他一方面被村支書看重了著力栽培,一方面也跟鄉上一個死了男人的寡『婦』看對了眼,日子眼見紅火——然而天有不測風雲,女娃上高中時認識了來學校軍訓的教官,出於華夏人對軍綠『色』的信任,天真的女娃很快陷入熱戀。
華夏國的p當然是可信可靠的,但……進部隊混幾年便退役的兵痞依然存在。這個“教官”還在部隊時不敢對女娃出手,退役後便迫不及待誘騙女娃提前退學,到他家裡給他當了“小嬌妻”。
若果後來一帆風順,那麼也算求仁得仁。但現實不是愛情故事,女娃也並非天生麗質,不過是青春無敵罷了,男的上手玩了不到半年便有些膩味,反正女娃沒成年沒扯證,便由著家裡人欺凌女娃,讓女娃自己滾蛋;誰料這個女娃『性』格堅忍,忍著欺負就是不肯走,依然願意跟著他過日子,天真地以為男的依然愛著她、愛情的力量可以戰勝一切。
女娃堅持著忍到了二十週歲,提出要扯結婚證,這時早已看膩女娃的男方已經勾搭上比女娃更時髦更懂得收拾打扮的女青年,哪兒願意跟女娃去民政局走一趟把自個兒變成“二婚”的廉價貨,便藉故推延,甚至拳腳相加。
若是一般的女孩兒,發現愛情真相只是場騙局,或許哭一場便自行離開了——但女娃『性』子裡很有那麼一股子執拗,被毆打後給老家的養父寫了一封信,隨後便吊死在了男人家裡面。
直到這個時候,吳為民才知道養女這幾年的日子是這麼不好過——農村人沒有什麼成年不成年的說法,女娃住到男人家裡時他還上門吃過酒見過“老親”,他還覺得他這輩子對這個女娃的責任已經盡到了;急匆匆趕到男方家,吳為民連女娃的骨灰盒都沒見到——男方家哪願意留那晦氣玩意兒,直接丟到不知哪個垃圾場去了。
吳為民默默回老家,把家裡的房子產業留給跟了他幾年的寡『婦』,拎著酒肉去看望了趟老支書,自覺收拾好了身後事,便揣著一把柴刀在中秋節這天夜裡『摸』進了男方家,做下轟動一時的滅門案,天亮後還冷靜地洗乾淨雙手雙腳、脫下染血的外衣長褲,不驚擾男方家周圍的鄰居,獨個兒到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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