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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說的不錯。”方歌又想了想,“計程車找到了嗎?”
“還沒呢,不過已經確定了死者身份,找到計程車應該很快了。”
“行,那找到計程車的話再告訴我。”方歌隨後又去看了眼那老乞丐。一進屋就聽到老乞丐喋喋不休的講述著他這麼多年來的乞討歷史。
韓爽撐著腦袋打瞌睡,見到方歌連忙站起身來一臉的哀怨,“方隊,你可算是來了。”
“怎麼?”方歌笑眯眯的看著乞丐,“故事還沒講完?”
乞丐撇了撇嘴,“趕緊把我放了吧,既然不願意聽我講過去那些,還留我在這裡幹什麼?”
“這裡不好嘛?最起碼不用撿破爛要飯了呀。我們可是給你特別優待,一日三餐都是按照領導的標準來的。”方歌一本正經,說實話事實也的確如此,做警察辛苦,工資也不多,可看這乞丐也風餐露宿的,不忍心讓他吃的太差。平時管不上,也沒有那個能力,他在這的這幾天儘量讓他吃的好一些。所謂強者自救,聖者度人。方歌不是強者也不是聖者,勉勉強強做個有良心的人就好。
乞丐嘆了口氣,“這還是領導的飯?連個肉菜都沒有。”
韓爽站起身來,“嘿,我說你可不能瞎說啊。那明明是尖椒肉絲、茄子肉段,你要是這麼說,我們方隊還以為我吃了呢。”
“尖椒肉絲,全都尖角,哪有肉絲啊?肉段全都是麵粉,還沒指甲蓋大呢。這還不如我去要飯呢嘛!”乞丐嘆了口氣,“行行行,我也不和你們廢話了。我就知道自從撿了那雙鞋就要倒黴,本來就是一個要飯的,怎麼可能有命穿那麼好的鞋?”
方歌見乞丐開了口,便繼續問下去,“你這雙鞋是在哪撿到的?看到那個人了嗎?”其實,方歌后來想起把乞丐找回來,就是因為想起了這雙鞋既然被主人這麼大膽的扔進垃圾桶,而不是燒掉或者藏起來,會不會是慌亂之下隨意扔了。或者……乾脆是在迷惑警察的視線。雖然他們警察不可能每天都去注意誰去扔了什麼,但是守在垃圾桶的乞丐就不一樣了。
或者他們正是看到了誰扔了好東西,才過去撿。當然,這只是一個大膽的推測和希望。
乞丐搖了搖頭,“我怎麼可能看見是誰?但是這雙鞋我是在南屏街第三個垃圾桶撿的,南屏街有監控,但是第三個垃圾桶那裡是死角。”
韓爽頓時詫異,“你連這都知道?”這乞丐竟然連哪裡有監控,哪裡是死角都一清二楚,這還要警察干什麼?
“哎呀,這都什麼時代了?你真以為我們乞丐什麼都不懂啊?”乞丐切了一聲,“我告訴你,正因為我們一天沒事做,不像你們這麼忙,所以才能知道更多。行了,我的線索已經提供完了。哦,對了,還有啊,這雙鞋當時夾著一個東西。”乞丐從兜裡逃出來遞給方歌,“就是這個,紅藍鉛筆。我估計是那個人扔鞋的時候不小心夾在裡面的。”
方歌不由得皺起眉頭,目光有些懷疑,“你連這個都隨身帶著?”
乞丐撇了下嘴,“撿筆可不容易。”
鉛筆的痕跡
乞丐說著將那根紅藍色的鉛筆交到了方歌的手中,“這就是我當時見到的。”
這種鉛筆的確不是很常見的,一半是紅色另一半是藍色,一般也就只有一些政府機關會採購這種鉛筆,主要是方便平時的辦公需要,而此時方歌手中的這根鉛筆的紅色部分已經有使用過的痕跡,紅色的筆頭已經變的圓潤。
看來使用這個鉛筆的人應該是一位領導,至少是經常批閱檔案的人,方歌對於這個人已經有了一個初步的判斷。
遜克縣公安局就坐落在南屏街的盡頭,公安局的大門正對著的就是南屏街一號,乞丐所描述撿到那雙古琦鞋的那個垃圾桶也就在公安局的門前。
“方隊,你想什麼呢!”韓爽在方歌的身後突然問了一聲。
“我是在想這個鉛筆的來處!”方歌順勢點燃了一根香菸,“看來這件事果然跟公安局的人有關係!”
“方隊,這麼說你是早就已經懷疑上他們了嗎?”
方歌微微的點點頭,“不過現在更加肯定了!”
乞丐想不明白他們這些人,“喂,我說幾位官老爺,現在是不是沒有我什麼事情了,要是沒有事情別耽誤我要飯去!明天的口糧還沒有著落呢!”
“等等!”方歌順勢從兜裡掏出了一百塊錢,“這是明天的飯錢,你就給我牢牢的盯在這裡,看看明天都有什麼人來這個垃圾桶!”
見到一張紅彤彤的鈔票,乞丐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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