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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都寫著方歌這個名字,但是方歌的父母卻沒一個姓方的。
按理說,這不應該。
方歌想回憶,但是一回憶腦袋就莫名的疼。
胡胖子出事
在陳東的生日宴上,方歌本來準備回憶一下自己的童年,但是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只要他一回憶當年滅門案之前的記憶,腦袋就一股子莫名的頭疼,最後無奈之下,眾人不得不勸他放棄。
像陳東這種有經驗的刑警,一眼就看出來了方歌是選擇性失憶。
在陳東看來,應該是方歌有可能在當年案發的時候看到了什麼,給他的精神帶來了強烈的刺激,讓他選擇性的忘記了一些東西,而這直接讓當時還年幼的他直接將案發之前的所有記憶都封閉了起來。
這種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
因為頭疼,雷赤開了個房讓方歌休息,安頓好方歌后,他又繼續回去喝酒了。
今天是他師傅五十歲的生日,俗話說五十知天命,今晚他們肯定是要喝個痛快。
留在客房裡的方歌卻是在雷赤走了以後,坐了起來。
回憶過往行不通,方歌就在琢磨之前陳東說的話。
陳東說過,之所以這個案子一直懸而不決是因為當時的辦案條件限制著,方歌就不得不想,是不是當時有什麼自己不知道的證據是當時的條件無法檢驗的?
這一點兒完全有可能,這麼多年過去了,科技在進步的同時,刑偵技術也進步了不少,在方歌想來,如果當時真有什麼證據不能檢驗,那現在可以麼?
當然,這只是他的想法。
當年的那個案件發生的時候,第一他還小,第二發生在一個縣級市的集鎮村子裡,因為人煙的稀少,如果是流動作案的話,確實很容易給破案帶來很大的阻礙。
但這些方歌都不想管,他只想找到父母被害的真相。
至於他為什麼跟父母不是一個姓,方歌也在想,在他想來,要麼是父母的名字有隱瞞,要麼他並不是父母的親生孩子,但這些,方歌一會兒也得不到答案。不過,這些對他來說也不重要,他只需要知道當年死的兩的兩個人,在自己的心目中就是自己的父母就行。
“沒兇器,沒指紋,沒目擊者。”方歌自言自語的說道:“好縝密的犯案過程。”
確實,確實很縝密,這樣的案件別說放在十年前,就是十年後的今天發生了,也不一定就那麼容易能把案件給破了。
方歌想了一會兒,決定還是要回一趟四山村,也許,在村子裡他能找到一些答案。
說起來,方歌是真不願意回到那個地方,因為那個地方給了他太多的痛苦回憶,他並不覺得自己真能坦然的去面對,去接受,去承擔。
就在這個時候,方歌的手機響了。
“怎麼了,你們兩個?沒找到地……”
方歌接通電話,話還沒說完,電話那頭就急急忙忙的說道:“方歌,胡胖子被抓了!”
“什麼?”方歌驚呼了一聲。
這才多久啊,胡胖子就出了這麼大的事兒?急急忙忙說道:“怎麼回事兒?”
電話那頭,陳峰連忙說道:“具體怎麼回事兒一時半會兒我也說不清楚,要不你先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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