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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準備起身的時候,方歌的手掂量了一下摔爛了的鏡框。
不對啊,這鏡框怎麼感覺怪怪的?
方歌正準備將鏡框撿起來的時候,突然,一隻黑色的手從他後面直接抄了過來,搶在方歌前面,一把就抄走了鏡框,跟著就把蹲在地上的方歌和已經站起來的雷赤給撞了個滿懷。
等方歌反應過來的時候,小飯店裡哪兒還有人……
說起來,方歌確實是被嚇了個夠嗆,如果這搶東西的人是從大門進來倒也沒什麼,但這人明顯是從他們背後出來的。
要知道,兩人自進了這小飯店後,連後院每個人都轉了至少兩圈,在這種情況下,居然還有個人躲在他們身後,這不是想嚇死人麼?
不過話說回來,方歌倒也是個膽大的傢伙,除了最開始被嚇的那一瞬間以外,緩了口氣就跟著雷赤追了出去。
他只是覺得相框怪怪的,本能的想撿起來,那個黑影就衝了出來搶奪,說明相框對他很重要,但這是張大民的飯店,什麼人對張大民飯店裡一個框著他們兩口子相片的相框有興趣?
張大民?不對,單就身材而言,這人顯然不是張大民,張大民長得肥頭大耳的,而搶相框的人明顯是一個身材和自己差不多,動作敏捷的人,此人絕對不是張大民。
“雷哥,看清楚是什麼人沒有?”
因為方歌被嚇著而且還在地上摔了一下,速度上自然是沒雷赤快,而且,雷赤終究是幹了十年的老刑警,反應能力比方歌強了不止一點半點,雖然被黑衣人撞了趔趄,但很快就爬起來追了出去。
而此時,方歌只見雷赤也是站在飯店外不到十米的地方,很明顯,他也沒追到人。
搖了搖頭,雷赤道:“沒有,這人速度太快,而且一身都是黑的,等我跑出來的時候,他已經不見了。”
說話的時候,雷赤的語氣有些黯然,在這個案子裡面,這是他第二次栽跟頭了。
接連兩次的失利,讓雷赤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他知道,自己遇到了從警以來,最強大的對手,也是最囂張的對頭。
“你到底發現了什麼?”人沒追著,雷赤轉身問方歌。
同樣的,方歌也是搖了搖頭,說:“我還沒來得及發現什麼,就被那個黑衣人給搶了先,我估計,那個相框裡面,肯定有什麼秘密,而且是對他們至關重要的秘密。”
對於這點,雷赤沒有反駁,他顯然也想到了。
一個能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躲在背後的人,如果不是遇到什麼緊急的情況,不可能輕易的把自己暴露出來。更何況,在之前,雷赤還喊方歌走了,這種情況下,他還要冒著不惜暴露自己的風險跳出來,說明他要搶奪的東西對他很重要,不容有失。
兩人在一起分析了一下案情,按照兩人的分析和推測,那個黑衣人應該在他們之前就來到了小飯店,估計是在尋找什麼,而從事後的事態發展上來看,黑衣人尋找的就是那個被搶走的相框。
至於為什麼黑衣人躲在並不大的小飯店裡並沒有被兩人發現,方歌認為,如果不是飯店裡還有什麼隱蔽如地窖的地方外,就是這個黑衣人有著很強的環境意識,知道如何利用環境把自己給藏起來。
至於這個黑衣人是誰,是怎麼進入這飯店的,又為什麼要搶那個相框,那個相框裡究竟隱藏著什麼不為人知的東西,兩人不得而知。
這個案件是越來越複雜了。
方歌和雷赤都有這樣的感覺。
從最開始一個簡單的自殺案,到後來有可能成為建國以來最惡劣的一起案,再到現在犯罪嫌疑人的神秘身份背景。
可以說,只要是參與此案的警察都是一個頭兩個大。
“對了,雷哥,首先在那個黑衣人搶東西的時候,你注意到什麼沒?”方歌皺著眉,似乎是在回憶著什麼。
“什麼?”雷赤問。
方歌說:“回想一下,我們當時的位置是飯店靠近廚房的冰櫃前,相框就是從冰櫃上面掉下來的。而我們又都是背對著廚房的,我靠近左邊,你靠右邊,相隔的距離最多十公分。
但是他搶東西的時候,是從我們兩個人後面的正中間插進來的,一隻手要推你一把,一隻手又要搶東西,而按照他當時的位置,最順手的就是用右手推你,左手搶相框。
正常人來說,右手絕對比左手靈活,但是他左手同樣能準確無誤的搶走我已經拿在手上的相框。
要知道,當時我雖然被他那隻帶著手套的黑手給嚇了一跳,但手上同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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