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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吟叫來主薄和典吏議事,居同野趁機拿了硯臺和毛筆去井邊洗,這兩樣都是沈吟初來時帶來的,硯臺摔過幾次豁了口,毛筆倒是始終如新。居同野當然不知道,沈吟為了不叫他認為自己奢靡浪費,已默不作聲換掉了十多隻小狼毫。他實在是受不了用脫毛狼毫。居同野洗乾淨了硯臺毛筆,甩了兩下,地上的水點赫然醒目,隱隱還泛著點黑,他瞅著滿地墨梅似的玩意出神,看見一隻腳半分不差地踩在墨梅上。這人他見過,名為董遐歡,高大威猛身手矯健,面板因曬黑而顯健康,來了半個多月就成曾響一人之下的小頭目。不知為何大家都叫他阿鬼。居同野原以為是他聽叉,應該是阿貴才對。居同野沒有看出這人來者不善,問道:“你有事?”“大人任職兩年多,再有不足一年就要調任。”阿鬼個子更高,居高臨下有股暢快感,快人快語,“這事你應該知道。”居同野彷彿啞巴了,他已然忘記沈吟是有任期的,險些還以為就此長長久久。阿鬼眯著眼,他眼睛很特別,睫毛短粗密集,襯得半露的眸子似兩柄精煉鋼刀:“我有本事在身,能護得大人周全,是一定要跟大人走的。端茶送水這等粗活,隨便找誰都能幹,你我同為大人辦事,希望你能有些自知之明。”居同野魂不守舍地回了書房,擺好硯臺狼毫,頭低著似曬焉的狗尾巴草,襯得臉色病態般蠟黃。沈吟嚇得不輕,眼見他擱置好狼毫,暗想難不成是自己暗中偷換狼毫叫他識出馬腳?這小東西最見不得人糟踐東西,可他拿只狼狽使十八班技法不更委屈,無論怎麼說他得趕緊哄才是,免得夜裡擺張不情不願的死魚臉。遂把屋內的人都趕走,關起門來,抓起他的手,含情脈脈道:“同野有什麼事不妨直說,千萬別憋在心裡,你委屈我心也痛。”居同野看他的眼神,心如剜開似的疼:“你要走?”原來不是偷換狼毫的事,沈吟鬆了口氣:“我不走。”“我是說你任滿調任,還有不到一年?”居同野心煩意亂不敢看他,打從知道這件事起就不得安生,彷彿大好人間不給他留下活路。他又垂下頭,看見骨結分明的細白手指套在他手上,突然心一狠,像是怨懟懲戒,一根一根掰開沈吟的手指頭,把自己的手抽出來。沈吟不承認也不否認,笑了聲道:“我總不能一輩子都在暇州做知縣。”居同野脫口而出:“為什麼不能!”話已出口,他便後悔。暇州何德何能留下沈吟這等才華橫溢之輩,他是猛禽,是獵隼蒼鷹,翱翔於四海之外所向披靡,然而窩在暇州卻是隻知低頭啄地上野穀子吃的麻雀。他今年立春時才學會“燕雀安知鴻鵠之志”,他想他這輩子就這麼平平淡淡過去了,無妨,但沈吟不行。“是我不好,說錯了話,你別放在心裡。”居同野不住地往後退,退到門首,“你走吧。”沈吟看著他離去的背影,不是落寞悲慟,是一種不得不放手的隱忍決絕。曾幾一度,他覺得要美人不要江山的都是庸人,江山絕無僅有,美人世代輩出,古往今來江山只有一個,美人繽紛不止。現在他想那些庸人,必笑他等要江山不要美人的,都是俗人。他知道他是誤會了,然而也挺好的。這事被永遠擱置下,落了塵埃,兩人再見面又恢復如初,彼此默契。沈吟假裝什麼都不曾發生,居同野也假裝他不會走。 昏迷不醒沈吟尚能平心靜氣,居同野難免食不下咽夜不能寢。沈吟自然看不下去,怕他這樣身體會先撐不住,然而他還沒想出個主意,人就病倒了。他兩人都身強體健,哪怕沈吟偏瘦弱些也大小病全無,他原以為居同野是不病則以,大病一場權當抵付林林色色的小病小災,吊氣續命的深山老參要多少有多少。因而初時渾不在意,直到鍾大夫言辭鑿鑿宣稱他沒病。沈吟差點沒忍住罵他庸醫,然而這人是自己挑的,是不是他最清楚,總不能因為治不好某一人而一概而論。鍾大夫比他更著急,居同野昏迷不醒,短短半日健康膚色便無限蒼白開來,偏偏脈搏與正常人一般無二,像是種不曾記錄在冊的疑難雜症。然而若真是如此,鍾大夫只覺得他全家都會被沈吟不由分說地斬立決。“要不草民回去查查醫書。”鍾大夫被厚重秋衣悶出一身冷汗,小心翼翼道。沈吟怒道:“叫人送過來,你在這裡看!”又補充道,“我陪你一起看!”兩人熬夜翻完醫書,沈吟對醫術只是剛入門,當年一時興趣打發無聊的玩意,沒想到有一天果真派上用場。果然技多不壓身,終有一日那些擠壓、沉澱、洇染了無數年的經驗會突破迸發,如一晌春風吹綠湖岸楊柳,應該能把人無損毫髮地還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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