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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得點頭,很是嚴肅地說:“我知道,您放心。”在下屬面前,安得還是很有領導人的氣質,看起來非常靠譜。至少不像在林旭和柯斯面前那樣跳脫。他神采奕奕,對他而言護送這些人回部落並不是什麼難事,他天生就適合在外頭跑動,不是坐辦公室的材料。“去吧,我還有別的事。”林旭看著安得他們離開,自己也再一次邁向了不知道是長是短的旅程。這一次林旭走的時間很長,大約走了接近半個月,才看到篝火冒出的煙。但是他沒有貿然接近,在觀察了一段時間之後,林旭發現這裡大約是一個人口買賣的集市。周圍都有勇士在巡邏,只是買人的部落很少,林旭看見的都是一些小部落帶著人過來,在冰天雪地裡穿著破破爛爛的獸皮瑟瑟發抖的站在一邊,等著人來挑選。這些應該都是那些小部落的族人,而不是奴隸。因為看管他們的人並沒有打罵他們,或是不給他們飯吃,有時候還會燒熱水給他們喝。這個集市不知道已經維持了多少天,林旭還看見三個小部落就連族長和祭祀一起都站在買賣的臺子上,準備把整個部落都賣了。可是並沒有人買,大概是因為用肉乾換人已經不划算了,這種整個部落全賣的,一般來說並不是賣身成奴隸,而是成為大部落的次族。大部落給他們提供食物,他們幫大部落做事。這種方式一直都是有的,以前也不少。但是現在,大部落自己都自顧不暇,甚至沒有多餘的食物保證自己族人的生活,怎麼可能再拿出來養另一群人。就是族長和祭司同意,普通族人也絕不會同意的。林旭躲在暗處觀察了很久,發現這個集市是完全開放的,並不需要什麼信物之類的,你只要不帶武器直接進去就行。當然,在買到人之後的給維持集市的部落提供一些肉乾作為酬勞。然而林旭並沒有帶肉乾,他不知道這個集市要維持多久,只能把自己的包藏起來,把頭髮用花汁重新染一下,過去詢問巡邏的勇士。“集市還有多久才完?”林旭遞過去一塊肉乾。勇士的眼睛亮了亮,立馬把肉乾接過來揣進自己的懷裡,這才對林旭有了好臉色:“春天什麼時候到,集市什麼時候才完。那些小部落留在這裡還有些希望。”林旭若有所思的點點頭,他收拾好東西,踏上了回部落的路。作者有話要說:部落很快就用有很多人啦!一大波殭屍即將來襲嘿嘿嘿集市就像是個巨大的寶藏, 至少對林旭來說是這樣, 有他最需要的人口。當然, 對別人來說,或者對集市裡的人來說, 那是一個人間地獄, 但是他們又不能不去,因為想活著, 不想死。這些人也很便宜,林旭打聽過了,一個人三塊巴掌大的肉乾就能換, 要是換的人多,兩塊也行。去年林旭去換人的時候雖說是肉乾, 但實際上是手臂那樣長的肉條, 分量很足。不到一年,交換的分量就縮水了四分之三。林旭心事重重, 回去的路上一直心不在焉, 大雪的天難得看見什麼獵物, 林旭運氣倒是很好, 還撞見了幾隻雪白的雪兔,紅眼睛, 兩顆大門牙,撅著屁股在雪地裡找草吃,林旭看了兩眼,沒動, 放它們一條生路。這次要換人,估計儲存的肉乾不太夠,畢竟部落的人自己也要消耗。是時候拿那些好吃好喝養著的牲畜們開刀了,畢竟灰兔的繁殖能力太強,即便這麼久已經消耗了不少,但還是兔滿為患。林旭來的時候行路並不快,他要觀察周圍的環境以及尋找周邊的部落,回去的時候就不需要了,他本來就不懼嚴寒,全心趕路的話要不了這麼長時間。他來時走了半個月,回去只花了一週,他急得很,一天除開睡覺的時間全部用來趕路了。當林旭趕回去的時候已經是半夜了,放哨的勇士小聲地給林旭開了門。林旭道了一聲辛苦,然後飛奔回了自己的房子,柯斯睡得很沉,林旭把他的被子掀起來,冷風灌進去。柯斯迷迷糊糊地睜開眼睛,揉了揉,此時腦子還不清醒,也沒聽清楚林旭在說什麼,就摟住林旭的腰往自己床上帶。猝不及防的林旭嚇了一跳,等反應過來的時候自己已經被柯斯摟在了懷裡,額頭抵著柯斯的胸肌。耳邊是柯斯沉穩的心跳聲,周邊都圍繞著柯斯身上的氣息。本來想和柯斯商量事情的林旭心突然就軟了,在柯斯的懷抱中,他什麼沒能堅持十分鐘,就和柯斯一同睡了過去,睡得宛如兩頭死豬,他這回倒是不嫌棄柯斯擠壓他的睡眠空間了,就在對方的懷裡睡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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