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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況倫薩的脾氣也很好,不和人發脾氣,被訓斥了,也只是吐吐舌頭回去多吃兩個饅頭。但是林旭的面上不能顯現出來,無論他的內心充斥著怎樣巨大的怒火,也只能偽裝平靜。在現在這個時期,任何一丁點的不同與改變,都會打草驚蛇。可是——看著這些辛勤工作的人,林旭無論無何都不想把他們往壞處想。男人在地裡勞作,他光著上半身,露出結實柔韌的肌肉,他的身材很好,身姿挺拔。一頭金色的短髮微微上翹。他的臉如同被神親手捏造而成,他的眉毛也是淡金色,鼻樑高挺,嘴唇微微上翹,似乎在吸引愛人來吻。他眯眼看見站在田坎上的林旭,將自己的鋤頭放在一旁,長腿一邁,便跨步上去。男人的肌肉十分健美,從背後看,有腰有屁股。女人在地裡偷偷看他,被同伴發現的時候,只能假裝無所事事地移開目光。無論在什麼時候,人們對原始的身體之美都有渴求和欣賞。林旭被嚇了一跳,他剛剛還在神遊,完全不知道有人來到了他的身旁。金髮男人看著林旭的反應,有些忍不住笑,問道:“您怎麼一個人在這兒,族長他們呢?您還是要注意安全,雖然實在部落裡頭,但難免也會遇到危險。”林旭擺擺手,有些尷尬地回道:“我能有什麼危險,部落很安全。”金髮男人又笑了笑,只是他這次的笑容很淡,淡到近似於嘲諷。“你叫什麼名字?”林旭有些好奇,他對這個長相奪人眼球的男人並沒有印象,按道理,這樣外貌出挑的人,不可能不被他注意到。金髮男人勾起嘴角,他不是個好男人的長相,沒有濃眉大眼,他輕挑眉毛的時候,就如同在朝對面的人拋媚眼,加上他長得好,很少有人能拒絕他這種示好,他以一種曖昧的語氣輕聲說:“我叫特洛,您從未注意過我,您的眼裡只有族長。”林旭有點尷尬了,這人說話就像自己和柯斯有一腿似的,他也覺得自己不認識部落的人是有點不太合適,於是只能打著哈哈:“我把名字和人的臉對不上號。這和柯斯沒有關係。”“畢竟您和族長待在一起的時間最長。”特洛意有所指,“只有族長在您眼裡是特殊的。”林旭這下更加尷尬了,他生硬的換了個話題:“你現在不用工作嗎?”特洛搖搖頭:“今天到我輪休,但是沒事兒做,才到地裡來。我很少能見到您,但也渴望和您接觸,和您說說話。”此時的林旭並沒有多想,部落裡像特洛一樣想法的人並不少,他們也總是會想盡千方百計湊到自己跟前來。他覺得有點不對勁,但是也不想因為倫薩的事情草木皆兵。於是他笑了笑:“要和我在部落走一走嗎?”“當然,這是我的榮幸。”特洛向林旭行了個禮,他行禮的動作並不那麼標準,但非常優雅。不像個原住民,反而像是從中世紀穿越而來的貴族。舉手投足之間都別有風采。林旭隱隱感到一絲不安。兩人走在田坎上,特洛走在林旭的身側,他比林旭高小半個頭,站在林旭身邊的時候,在外人看來,竟然算得上匹配。女人們看了一眼便匆匆移開視線,然後心照不宣地彼此暗笑。等兩人走遠之後,女人們才開始悄悄討論。“你們說,克瑞斯會不會喜歡男人?雖然克瑞斯對我們很好,但可從沒和部落裡的女人交|配過。”女人悄悄地咬耳根子。另一個人說:“不會吧?克瑞斯是神,怎麼會看得上凡人?”“那別的部落祭祀的時候,還要向神供奉神女呢。”有人反駁道,“神也是有需要的。”“就算這樣……克瑞斯肯定也不會選特洛,肯定選族長。”有人哼道:“特洛哪裡不好了?長的好,身材好,我就喜歡大胸肌的男人,特洛的那玩意肯定也很大。”“……”“那是你。別把克瑞斯想的和你一樣。”林旭和特洛此時已經走到了部落的邊緣。特洛緊跟著林旭的腳步,兩人之間的距離維持在不到一米,看起來極為親近。此時已過正午,太陽開始下落,陽光不再刺眼。暖洋洋的照在人身上,非常溫暖。微風拂過,似乎在撫摸人的臉頰,林旭深吸了一口氣。這裡的空氣比原本世界的好,呼吸的時候,都能聞到草木的清香。“你是和柯斯一個部落?什麼時候到部落來的?”林旭問道。特洛回道:“我以前是個奴隸。那時候我自己想辦法把頭髮弄成了黑色。你知道,當人們發現我是金髮的時候,我面對的,將是地獄一樣的生活。那些人會把我當成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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