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溜溜豬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33頁,女配又又又變美了[穿書]+番外,溜溜豬,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點的律師,她想發公開函,並且諮詢一些後續的法律事宜。
江晨接到她的電話也是蠻意外的:“你說你的小說受到某個作者的惡意攻擊?”
“對。”她今天情緒不高,蔫蔫的,為了不影響寫作質量,今天已經跟讀者請假了:“怎麼辦啊,我好煩啊江晨。”
聽得出來她很煩了,江晨在那邊也覺得一籌莫展,如果知道這件事情會給她帶來這麼大的負面影響,應該在完結以後再跟網站談的。
江晨安慰了她幾句,給了一個公司內部法務的電話給她,當然,江總的老婆的事情,對方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出來。
圍繞著《罪蝶》這本書的一些所謂的“抄襲”的指證,其實都很空泛,如果按照七之樂的說法,大部分網文都需要下架,而她自己在寫到很多梗的時候,也跟許多前輩撞車了。
七之樂站的立場,比較到位的是因為她是前輩,因為前輩發聲,後輩就必須洗耳恭聽,這就是她堅定無一的立場。
程之靈跟法務溝通了一下,就幾個點,對七之樂做出來回應。
第一,通俗梗,比如你跟某人吃過飯,其他人就不能吃飯,這種並算不得抄襲;第二,有關人物設定,你設定了有男女主,我也設定有男女主,他們會談戀愛這是正常的劇情走向,七之樂的指證無中生有;第三,七之樂在自己的讀者群引流讀者往其他作者身上潑髒水,造成其它作者的精神困擾,有之前被七之樂趕出讀者群的讀者的帖子為證,程之靈留了足夠多的截圖,容不得七之樂聯絡人刪帖;第四,由於這件事情的迅速發酵,造成對江風垂唱的經濟和精神損失,江風垂唱會聯絡律師進行處理。
“宣告”首先透過逍遙網發給七之樂本人,而程之靈自己也在微博上面發了這則“宣告”。
就在這個時候,七之樂的水軍還是穩站偶像,在程之靈微博下謾罵不斷,但是薛露露自己卻是怕了。
等她害怕了,想要懸崖勒馬控制住這件事情的發展動態的時候,發現這件事情已經往不可控的方向去發展。
大量的不知情粉絲,在煽動下形成網路暴力。
她知道如果這件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對方真的起訴她也說不定。
就在粉絲狂熱的時候,作者七之樂反而當起老好人來,勸粉絲要冷靜一點。
就在這個時候,微博上面出現了一個叫“若夜”的人,立場鮮明的為江風發聲,他認為站在一個老作者的立場上來說,江風的確是個難能可貴的寫手,而他本人看過兩位女作者的書,並不覺得有雷同的片段。
其實若夜很含蓄的表達了對江風的欣賞。
若夜啊!
這可是網文圈裡面元老級別的大神若夜,而且若夜就是走懸疑驚悚路線,他本人在圈中的影響力不可質疑。
別說七之樂,就連藍歌這樣的“大神”,在骨灰級的若夜面前,那都不算回事。
若夜這幾年已經不踏足網文圈了,但是離圈之前最後一部作品是一部簽約動畫,從十年前火到現在,號稱是國內最火的懸疑動漫。
到現在還沒有人能夠超越到他的高度。
若夜從不在網路上為人出聲,這一發表言論,網友都炸開鍋了,特別是十年前的動漫死粉,這些人從學生時代迷若夜迷到暈天暗地,到現在還視若夜為偶像。
逍遙網的論壇還專門建立了帖子討論這件事情,樓已經蓋到一千多層。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