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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節:第五章 太多錢會壞事(2)
準確地說,我們需要的不是風險投資,不是賭徒,而是策略投資者,他們應該對我有長遠的信心,20年、30年都不會賣的。兩三年後就想套現獲利的,那是投機者,我是不敢拿這種錢的。
腦子裡不能有功利心
1999年12月,和孫正義見了第一次面的20多天後,馬雲和蔡崇信飛到東京,與孫正義重開談判。
出人意料的是一見面孫正義就直奔主題:“我們要投資,我們要佔30%的股份。”
馬雲當即提出了自己的三個條件:一是希望孫正義本人親自做這個專案;二是希望用軟銀自己的資金;三是價格問題。對於這三個問題,孫正義的回覆是:“我從來不做任何公司的董事,我就做你的顧問吧;我也可以將我自己的基金給你;至於價格我們現在就開始商量。”
經過一番爭論之後,雙方達成了一致,軟銀投資阿里巴巴3000萬美元。可是回國後馬雲卻反悔了,他不是嫌錢少了,而是嫌錢太多了。
馬雲對孫正義的助手說:“我們只需要足夠的錢,2000萬美元,太多的錢是壞事。”孫正義的助手立刻跳了起來,這簡直就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誰會嫌孫正義投錢太多?
馬雲當即給孫正義發了一封電子郵件,他說:“希望與孫正義先生手牽手共同闖蕩網際網路。如果沒有緣分合作,那麼還會是很好的朋友。”5分鐘後,馬雲就接到了孫正義的回覆:“謝謝您給了我一個商業機會。我們一定會使阿里巴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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