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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當,當,噗……

雖然李蒙努力想要表現得英勇一點,但是才不過三招便被人家打到吐血這種鐵一樣的事實卻告訴給他,對於某些敵人,勉強自己不但不可能帶來榮光,反而只會帶來無盡的悔恨。

總算他還有機會去彌補。

跑吧。

而且還是理直氣壯的逃跑。

因為帶著區區五百人而已的李蒙顯然不可能一挑整個數百里連營,如果他真的能夠做到,那他就不是一個人,而是一架人形高達,或者說人形重坦——就算是這兩種東西是否能夠徹底清剿數百里範圍內的敵人也是個問題,畢竟它們無論從載彈量還是續航里程都有些問題。

當然,更加超規格的核動力與核子武器則不在討論之列。

珍愛自然,珍惜大地母親,請自覺遠離核子產品。

咳咳,扯遠了。

所以說李蒙這一次來其實是打算試探一下敵軍的實力後便詐敗離開,將敵軍誘入幷州軍預設的戰場——這倒不是說這渭河附近有什麼可以利用的高山峽谷和密林,落差並不高的渭河平原周邊早已經得到了高度的開發,能夠找到一片藏人的林子都已是難能可貴,更別提其他更加有利於伏擊的地形。

之所以這麼做,主要是打算利用詐敗讓試探敵軍的指揮系統。不論是敵軍能夠在短時間內傾巢而出,又或者是拖拖拉拉等了很久才出擊,又或者只有一部分出擊,這都可以讓幷州軍更快了解到對面那些完全未知的敵人的情報。

畢竟不同於對抗鮮卑的時候,讓李書實可以有充足的時間在鮮卑人內部埋設各種明線暗線,後來更是有人明目張膽的給李書實送情報。讓參謀部可以更加準確地把握那些鮮卑高層將領的用兵習慣和彼此之間的關係,進而制定更加有效的計劃。

哪裡像現在這些莫名出現的敵人,對於幷州軍而言完全就是兩眼一抹黑。

不過。在被包圍的情況下想要逃出生天,這難度……還真不是一般的大。

“這些混蛋。真心比鐵疙瘩都要硬,而且和那些土偶一樣,稍一不注意就會‘暈’在那裡。”

一邊晃著腦袋,一邊將捅向自己身體和坐騎的超過兩丈的長槍和砍向自己的長劍格開,然後再使勁晃晃腦袋,順便將那不知道什麼時候近在咫尺的兵刃格擋開來。

雖然不過是一百餘米的距離,但是在李蒙看來卻好似永遠也走不到盡頭的莫比烏斯環帶,身邊是無盡的敵人。眼前是無盡的敵人,身後更是無盡的敵人,而唯一能夠證明他在移動的,並不是胯下賓士的戰馬,而是身邊不斷減少計程車兵。

不得不說,李蒙遇到了最為糟糕的情況——那些看起來很像是土偶的傢伙幾乎有著與土偶一樣的特性,不但對刀劍這樣的物理性攻擊有著更強的防禦力,而且攻擊附帶著某種特殊的力量,這種力量在身體內震盪,不但會引發身體的短暫麻痺。最重要的是會造成大腦的眩暈,使得士兵很快便喪失掉大部分的戰鬥力,尤其在突圍的過程中。這簡直可以直接判定死亡。

而這樣強悍的如同土偶一樣的傢伙,卻偏偏有著人類的智慧——或許在大部分的時間裡他們表現出的都是完美的集體協作和命令貫徹執行之類的能力,但偶爾也會有根據戰局進行自主微調的表現,而這顯然不是簡簡單單的傀儡或者戰鬥直覺所能做到。

當然,敵軍的戰鬥方式同樣令完全沒有與之對敵的李蒙吃了不少的虧。

那長度超過兩丈的長矛對於現在的部隊來說,已經越來越少人使用,因為隨著騎兵這一兵種的不斷成熟,長度如此之長的長矛雖然有著極好的正面防禦和進攻能力,但是在機動靈活的騎兵面前卻顯得非常笨重。破綻太多。

就算是那些騎馬計程車兵,手上的長兵刃也一般保持在一丈六到兩丈之間。根據個人的身材和戰馬的高度決定具體的長度,再長的話不但揮舞起來會變得困難。混戰中也會露出太多破綻。

至於步兵要麼手執刀盾或者劍盾組合,就算是用長槍的槍兵,長度也不過在一丈到一丈五之間,通常不會超過一丈三,為的就是在保證長槍優勢的同時避免了過長的長度造成的行動笨拙的特點,讓長槍兵可以適應更多的戰場地形同時也具有更為靈活的行動能力。

也只有在騎兵並不發達,戰爭主要是由步兵和車兵決定勝敗的時代才會有如此長度的長槍被廣泛應用——更長的長度有著更好的正面防禦能力,對於強於正面衝擊但靈活度並不優秀的戰車和遠端的弓弩都有著那個時代可以達到的比較好的防護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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