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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世,早已經不存在了,所以知道的人多,但是具體詳情並不清楚,所以在很多人看來,古代主要就是要交給官府賦稅。

而魏廣德來到這個時代,透過看書已經搞清楚是怎麼會事兒了。

賦役中的賦就是賦稅,役則是勞役。

賦稅不僅要徵收田地產出,民戶在這個時代還要繳納丁稅,也就說後世所說的人頭稅。

勞役也一樣,根據持有的田地的多寡和家裡丁口數量安排勞役,這其中有三項內容:裡甲正役、均徭、雜役。

所以,梁方仲先生所說的“賦中有役,役中有賦”,才是明代賦役制度的實質。

大明會典裡的記錄應該是這個時代真正的記載典章制度的資料,可是裡面卻只有優免條例,卻根本就沒有記載免賦役的條文。

魏廣德找到最近的關於免賦役的說法是嘉靖二十四年朝廷頒佈的《優免條例》,其中非常明確的標註“京官一品優免役糧三十石、人丁三十丁,以下遞減,至九品優免役糧六石、人丁六丁;外官減半;舉、監、生員優免糧二石、丁二人;致仕優免本品十分之七。”

什麼意思呢?

以魏廣德現在生員的地位,可以享受的就是免糧二石、丁二人這麼個優待。

再具體點,那就是可以免除家裡兩個人的除正役以外的勞役,同時還有二石田地產出所分攤的雜役。

具體執行人是里正,所以在實際分派勞役的時候難免不會向著有功名的人,至少不能分派過多,否則有失公允的話,人家可以直接上縣衙告狀。

翻了很多書,魏廣德才若有所悟。

實際上有明一朝,根本就沒有給讀書人這樣那樣這麼多的優待。

優免有,但是其實並不多。

只不過,貌似在從上到下的執行過程中,朝廷的政策被讀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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