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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

玫瑰花?

圍觀?

看嗎嘍?

“這是高三第一個月假前我向韓思琪表白那天!”

林浩看了看手裡的玫瑰花,又看了看周圍等著看好戲的學生,一股子怒火湧上心頭。

又是這個夢!!!!

他媽的,自己都死了還得受這個夢魘折磨!

真是操蛋!

他一輩子都忘不了這一天,十八年前,他花光自己攢了三個月的零花錢,鼓起勇氣準備在這一天向自己暗戀五年的女生韓思琪表白。

但他要錢沒錢,要顏沒顏,要成績沒成績,其結果可想而知。

他失敗了!

或者說被打擊得無地自容。

那一天,韓思琪就站在不遠處,不離開也不靠近,只是冷冷地看著自己。

但她身邊那些以好閨蜜自稱的女生,卻是爭先恐後的嘲諷。

什麼癩蛤蟆想吃天鵝肉,撒泡尿照照自己之類只是等閒,什麼難聽的話都有。

少年人本就自卑的心哪承受得住這種打擊。獨自一人跑了出去,沒有回家,就坐在河邊哭了一宿。

可這一哭,便開啟了他困擾一生的夢魘。

這天晚上是高三上學期第一個月假,國慶,有三天小假期。

當天晚上,林浩的老媽想著兒子在學校辛苦學習了一個月,好不容易放回假,便在家用煤氣灶燉肉。飯菜都好了,卻遲遲不見兒子回家,便將飯菜溫在鍋裡。

等第二天林浩頹廢著回家後,家裡只剩熄滅的灶臺、老媽的屍體和尚有餘溫的飯菜。

煤氣中毒,帶走了他惟一的親人。

而這一切的源頭,是他!

是他!

若是能早一點回家,老媽就不會溫灶,煤氣就不會擴散,他就能吃上她親手做的燉肉,帶著幸福度過這個國慶,然後上學、就業。給她一個幸福安穩的生活。

可是這一切都被自己給親手毀掉了!

未來的十多年,他一直活在痛苦和自責中。他痛恨自己,害死老媽,毀了自己,毀了家庭。

要是能重來一次該多好!

等等!

難道我?後知後覺的林浩看著手中的玫瑰花,這真實的感覺,他甚至能感受到花柄上溫熱的細汗粘膩感。

周圍的聲音也越來越響亮,模糊的畫面也越來越清晰,當聲音與畫面交融,記憶與現實重疊,一切都是那樣的真實。

林浩有一個大膽到癲狂的想法。

啪的一個大耳光抽在自己臉上。

疼!火辣辣的疼!比在工地被群毆時還要疼!

“我真的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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