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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雛鳥靜臥巢中,似有展翼之意。

看著這畫,他匆匆提筆在這鳥旁邊畫了一隻長滿羽翼的飛鳥,還提筆寫了四個字——靜候佳音。

自凌書墨離開鄭州城後,他們便開始書信往來。隨著白豌認識的字越來越多,畫技越來越純熟,信件內容也開始多起了文字。

一開始其實是凌書墨最先開始寄信給他的,當時只有一張小樣,畫的是一幅蓮花圖,寫了句在京安好。當即就讓白豌欣賞不已,後來還臨摹了好多張。

“老胡,這個你寄回京城!”白豌將新添的畫作遞過去,笑的明朗。

“好嘞!”老者一把接過信件。

他瞧這人眉眼喜悅模樣,終於將心裡嘀咕問出:

“小公子,你每隔十日便要與京城這人通訊,每次都歡欣雀躍的。這到底是什麼人啊?”

白豌笑的歡暢:“他啊,是我兄弟啊!怎麼了?”

老者卻是望著這人滿含笑意的眼角,疑惑道:“哦,那是老漢我想多了。”

“什麼?”白豌不解問道。

老者壓低聲音,朝著他曖昧一笑:“老漢還以為這是你在京城的相好呢!”

“啊?”白豌震驚,“這從哪裡看出來的?”

“我兒媳婦每次看到我兒子寄回來的信,和你的表情差不多!”

“這……你猜錯了啊!他真的只是我兄弟……”白豌低下頭,總覺得哪裡不太對勁。

的確。

這幾年,他收了那麼多小弟。

有誰給他寄過信啊?哪怕代寫書信的都沒有!更別提還讓他回信。甚至每個月還想著法子的收信寄信了。

他原本是個隨心隨性的痞子。可是遇到凌書墨之後,得知自己就是韓妙染後,學了讀書識字,作畫書法。

多日來,他連髒話都說不出了,都快忘記自己是個痞子了。

白豌深吸了一口氣:“老胡,你確實猜錯了!他就是我一個關係特別好的兄弟朋友而已。”

他自認,他們是兄弟情深,知己情,如此而已!

莫說他壓根不是斷袖!

就算他這個不要臉的痞子願意斷袖好了!

凌書墨那樣端方俊雅的翩翩人才,是恪守規矩的。

他是絕不可能斷袖!

這人應當配一個善解人意,美貌可人的如意小娘子才對。

怎麼能是自己這種臭男人呢!

以後可得制止自己和別人這樣想…

這又不是誰寫的話本,整本書裡遍地都是斷袖!

隨便哪個男人見了幾面都可以莫名其妙的愛的死去活來!

不可能…

正因為是他,所以連胡亂猜都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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