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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審訊的目的。
被審訊人如其果沒有犯罪,必須證明自己。
當然了到了法庭上又是兩回事了,證明罪犯的舉證責任在公訴方。
“我沒有犯罪,沒有殺人,我也沒有責任知道誰是殺人兇手,破案抓兇手是你們刑偵隊的事!”李懷恩是越來越糊塗了。
“我說過關聯性,破案沒有什麼簡單的途徑,都是順藤摸瓜,而你李懷恩就是這根藤。
剛才問你相不相信黃爭就是這個意思,如果你去省廳舉報黃爭你也會牽扯進去,黃爭嘛最多關上一兩月,但你這根藤怕就不好說了。”周仁是一點一點的攻破李懷恩的心理防線。
“你憑什麼說我與殺人兇手有關係,空口白牙,我還說你與兇手有關係呢!”李懷恩還是想瞥開關係,極為掩飾。
“你的手機,雖然你刪除了通話記錄,但我們去了電訊公司,已經清楚知道你在命案發生那天聯絡過受害人。”周仁還是不急不緩說出了他與受害人的聯絡。
“我打電話給她,我就成嫌疑人了,那我一天打幾百個電話,那些人一死就找上我了,那昨天你還和我透過話,萬一你周仁今天死了,不是和我又有關係了。
你他媽會不會破案!”李懷恩又開始囂張起來是覺得周仁手上並沒有什麼證據,只憑通話記錄事實上沒有多少牽扯。
“受害人是自己掐著自己脖子死的,也是自己脫的衣服。
她之所以死是因為涉及到交通局長的貪腐案。
她的帳戶都建在她親戚的戶頭上,這些帳戶已經查清楚了。
兇手然是怕牽扯自己因此才動了殺人念頭,而且他的手段很邪惡。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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