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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八章辯證法認識論

“回南領導,從根本上來講並沒有錯,道家言一生二,二就是陰陽,繼而才有了世間萬事萬物,所以事物發展也不外乎陰陽而已。

但世間萬物因陰陽而變,已很難明辯陰陽。

由簡化繁易,由繁化簡難,陰中有陽,陽中有陰。

實事求是固然不錯,但何為實事,非普通人可分辨。

黃爭站在聖人的角度來看事無非陰陽。

但人都要生存面臨的是吃喝拉撒睡,人類的社會非比自然,我也只是普通人,只能憑普通人的想法來做。

無所謂陰陽無所謂對錯,更不必去分辯是非與我。

如果真要有個說法那應該是有利原則。”馬非還是言之鑿鑿,說得十分有理。

有利原則應該是當今社會大部分人奉行的基本原則。

但有利原則實際上也算是道學裡狹義的基本原則,只是道家的有利原則和馬非所說的完全不一樣。

水欲成淵必往下流,那麼是先利萬物而不害於萬物可視為上善。

天之道利而不害,何為利呢?

無為用有為利,無生有既是無之用生有之利。

(有利的東西都生於無用。)

天之道可以理解為以無之用生天下萬物視之為有利於天下萬物又不害於天下萬物。

總之稱之為生生不息。

(天地不自生所以長久,萬物生於天地,但卻有生有滅,正是自生而自滅,所以天地萬物才可生生不滅。修道長生就是要有生無滅,修道日減,減到歸一時即可再生天地比天地更長久了。)

從道德經的角度來理解易經,易經就是天地之道的陰陽變化,天地之道法,最終又回到道法自然,那麼易經粗俗講就是自然變化的規律了。

道家講先利人後利己,就是上善,上的運動方向就是朝下的。

上善可以理解為水的流動方向,而不是普通人理解的最好的善,從變化來講上善向上,下善向上,並非講善,講的是道的運動規律,用水來講是最容易理解的。

再結合反者道之動就更容易理解了,也許老子用水講的真正意義是道的變化而非善。

畢竟老子講過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都沒有仁與善(上仁無仁上善無善。)所以上善若水是用水來告訴世人道法而已!!!

馬非講的有利原則,是一切利己,至於利不利人就完全不是主要的了。

就好像在珠峰山修游泳池而抽太平洋的水一樣。

“不錯,馬秘書是現實人,說得是現實話。

工作中我們也是要求少做無用功,多做有用事。

黃爭你是一個理想主義者,理想和現實總是有差異的。

擊敗理想主義的就是殘酷的現實。”南領導對二人進行評價,意思還是肯定馬非否定黃爭,黃爭是脫離現實的理想主義最終必被現實打敗,藉此暗喻馬非必定打敗黃爭。

“爸爸,我覺得你的說法也過於武斷了。

黃爭所說是道學,不能因為你修練不成就說是不可能的不現實的是理想與虛無主義。

愛因斯坦當年提出相對論時世界上沒幾個人理解,世人還不是說不可能,但現在呢還不是承認了。

(愛因斯坦最後非歸於神學而是歸於道學,歸於他無法探索的無!)

不能把無知和傲慢當作現實去打敗理想。

人活著還是得有點理想信念的,你們都是D員,難道要用現在的現實打敗共產主義的偉大理想嗎?”南向北也是插了一句,完全就站在了黃爭的這一邊。

“向北,可別給你爸亂扣帽子,今天是在家裡吃飯閒聊無關政治。

不過我倒覺得剛才黃爭和馬秘書所說代表著兩種觀念。

黃爭是用道學結果導向,馬秘書呢則是過程導向。

這也要看事而論,過程依有利原則永遠無法確認方向,就比如人的一生,結果導向呢都是要死呢。

過程再怎麼有利人還是要死的,結果導向更直接有效,是不是。”柳曼菊看起來是批評南向北,事實上竟然是支援南向北,不為別的就為黃爭。

而且最後的話聽起來邏輯上有錯誤,但細細品又覺得沒有錯誤。

現代人一直透過有利原則的現實去證明信念和理想的不可實現,而老一輩則是用理想信念規劃通往理想信念的每一步。

這是一種完全不一樣的區別。

結果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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