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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稚在床上坐下,氣道:“李文康竟然和她說——肯定要分手,但不是現在。我叫她立刻把李文康甩了,她還不樂意!我真的是……”
張晗搖頭:“戀愛腦真是沒救了。”
寧稚抱著雙臂想了一會兒:“我在想,他們現在還藕斷絲連,咱們要搬出去嗎?我覺得這個李文康最後一定會跟她分手的,就是不知道在什麼時候。”
張晗嘆氣:“如果不是搬家那麼辛苦,我真想明天就搬。”
“要不再觀察一陣子?說不定那個李文康不來了,或者像今天這樣,來了倆人吵一頓又走了。”
“好。”
寧稚揉著小腿肚,問張晗:“你腿疼嗎?我感覺小腿好像很重,抬不起來。”
“我也是,發緊的感覺。”
寧稚趕緊下床,回房裡拿了一管藥膏過來,和張晗互相揉著小腿肚上的肌肉。
第二天是週日,寧稚一起床,小腿疼得她差點走不了路,但她還是身殘志堅地回了所里加班,做小艾同學的案子。
案件說明通篇寫下來,她發現這個案子比想象中複雜,不僅要證明小艾同學作為一個ai喚醒詞,經過廣泛宣傳和使用後,獲得了一定數量使用者的認同,還要證明對方的惡意搶注,與這種認同之間的關係。
但其實小艾同學搭載的音箱,是2017年9月釋出的,而對方搶注的商標品牌,則在提前了一個月,在同年8月份。
也就是說,使用者真正去使用搭載了‘小艾同學’為喚醒詞的音箱,還比對方搶注商標的時間遲了一個月時間。
所以要如何去證明對方因為‘小艾同學’的知名度而進行惡意搶注呢?
時間先後順序不符合常規。
寧稚整理了一整天,有些力不從心,想起曾經處理過這類案件的曾子君,給他打去電話請教。
曾子君約她晚上一起吃飯,邊吃邊說。
:()玫瑰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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