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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月月體內沒有蕭讓的dna,她說是因為蕭讓使用了安全套,所以提交了含有蕭讓dna的安全套作為蕭讓侵犯了她的證據。
按照她的說法,蕭讓要先控制住她,然後找出安全套、撕開外包裝,取出安全套,區分正面,再戴上。
這一套動作下來,至少十秒的時間,而蕭讓在喝醉的情況下,甚至需要更長時間。
這些時間,足夠邱月月掙扎,甚至逃下車。
可她卻讓蕭讓得逞了。
想到這裡,寧稚推開車門下了車,坐上主駕。
張旭也坐上副駕。
寧稚啟動車子,車子往霄雲壹號會所方向去。
“張旭,你之前辦過強姦案麼?”
“辦過。”
“辦過強姦還有時間戴安全套的案子麼?”
張旭想了想,說:“有幾起屬於誘姦性質的,在被害人失去意識後,倒是有這種情況。”
“但這是誘姦,不是強姦。”
“是的。”
寧稚視線看著前路,壓抑著情緒說道:“我沒見過在被害人存在反抗能力前提下的強姦案,強姦犯有時間戴安全套的。”
張旭知道她在想辦法推翻蕭讓強姦邱月月的可能性,提醒道:“被害人可以解釋為男女力量懸殊,在加害人戴安全套的時候,她無力反抗。”
寧稚苦澀地扯了扯唇角:“是的。夜場的公主麼,一般都比較瘦弱。”
張旭見她這樣,沒敢再說什麼。
寧稚邊開著車,邊說:“你記得我還是助理的時候,咱們到上海辦過一起強姦案,一個富豪被訴暴力強姦秘書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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