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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稚把錄音筆掛到脖子上,就好像一個裝飾品。
都是些孩子,認不出她這是錄音筆。
她坐到邱月月身旁,看一眼她的手機螢幕。
她在刷小紅書,看一些打扮精緻的職場女生照片。
寧稚覺得她或許也想成為這樣的人。
“你在看什麼呢?”
邱月月回神:“沒什麼。”
寧稚下巴點了點她的手機:“女孩子有一份屬於自己的事業,便能經濟獨立、不受任何人控制,獲得最大限度的自由。”
邱月月眼神黯淡下去:“那要學歷很高才行吧?”
“至少大專。”寧稚問,“你現在唸幾年級?”
“中專第三年。”
“想過繼續升學嗎?”
邱月月搖搖頭:“想。但我沒有錢上學。”
“可以申請助學貸款。中專的話,參加高考,是能上大專的。上了大專後,再努力努力,專升本,後續要考研、讀博,都不是問題。”
邱月月低下頭:“這要花很多錢,他們不會同意的。”
“那真的有點可惜。”寧稚說,“我前一個單位的領導助理,普通本科,一年到手差不多有25萬,除此之外,還有餐費補貼、住房補貼、五險一金;每年二十多天的年假,一年一次的出國遊……而且工作環境很好,茶水間有十幾種飲品無限量供應。”
她拿出手機,把之前在君天上班時間拍的照片找出來給邱月月看。
照片裡,小駱坐在工位上,朝鏡頭扮鬼臉。
她電腦周邊的玩偶擺件一起入了鏡。
邱月月指著小駱椅背上掛著的lv包,說:“這是carryall嗎?”
“是的。”
“這很貴吧?”
“不到她一個月的工資。”
邱月月有些意外:“不到一個月的工資就能買到了嗎?我以為要很多錢。”
寧稚笑著搖搖頭:“她一個月的工資買了lv還有剩餘。”
邱月月羨慕地看著:“她穿的風衣也好好看。看上去氣質很高階。”
“你喜歡研究包包?”
邱月月點了點頭。
寧稚點開小駱的小紅書,然後把手機遞給她:“她除了lv,還有其他奢侈包。你們年紀差不了幾歲,她喜歡的,你也會喜歡的。”
邱月月接過手機,認真地看起來。
“她還有馬蒙!馬蒙我也喜歡!”
寧稚見一眼手機,是一款黑色的小鏈條包:“確實好看,很適合你們小女孩。”
邱月月認認真真地刷著小駱的小紅書。
她看到小駱擁有那麼多自己也喜歡的奢侈品包包,很是羨慕。
“這些包,是我一輩子也買不上的,可這位姐姐竟然不到一個月的工資就能買到。”
“是的。如果你像她一樣,大學畢業,找一家公司工作,你也能買得起這些包。”
邱月月落寞地低下頭:“可是我學習不好,所以才上中專。”
“沒關係,只要從這一刻開始努力,成績或多或少能提上去。參加高考,考不上公立大專,就考民辦,在大專的三年時間裡努力學習,考上本科。你也能過上與她一樣的生活。”
邱月月眼中流露出了十足的羨慕。
寧稚見時機差不多了,說道:“但這一切都有個大前提——不能有案底。沒有任何正規的單位,會去聘用一個有案底的人。”
邱月月手一抖,手機掉到腿上。
她撿起來,還給寧稚:“姐姐,手機還你,謝謝你。”
寧稚接過手機,神色陡然變得嚴肅起來。
“你還不滿十八歲,即便犯了錯,只要你願意在案子開庭前承認錯誤,向警方坦白一切、自首,那就不會留案底。
但如果你繼續錯下去,以至於案子開庭,才被發現你誣告了無辜的人,那麼就是犯了誣告陷害罪。根據《刑法》第243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還有四個月就滿十八歲了。等被你誣告的人的案子結束了,你早已過了十八歲,那時候他們再告你誣告罪,你大概是要坐牢的。
你還這麼年輕,坐完牢出來,繼續升學的機會沒有了,也沒有正規的單位會錄用你,別說買lv了,你連生活都是個問題。”
寧稚看著邱月月,真誠道:“沒有什麼比你自己的前途、比你的一生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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