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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學峰全程強調——要孩子,但沒必要傷害李丹。

寧稚越聽越噁心,再也忍不住了,帶著情緒說道:“你既然不捨得傷害李丹,那就別離婚,繼續和李丹一起過唄。反正現在錢也分不到了,離了婚,還拿不到孩子的撫養權,繼續一起過,好歹李丹能掙錢,還是三個孩子的親媽,這不挺好?”

趙學峰幽幽看來一眼,解釋道:“我不是還想和李丹過,而是我如果害得她連律師都做不成、留有案底,孩子們長大後會恨我。”

寧稚冷笑道:“其實我不太明白,你既然知道那三個孩子不是你親生的,你為什麼還那麼在乎他們的感受?”

趙學峰搖了搖頭:“你就當我年紀大了,怕事兒了。”

寧稚笑得嘲諷,但沒多言。

回到車上,她才對蕭讓說:“趙學峰怕得罪李丹那三個孩子,不是因為他年紀大了怕事兒,而是因為那三個都是男孩兒!”

蕭讓空出一隻手,僅僅握住她的手:“為什麼這麼想?”

寧稚別過臉看向車窗外:“他本來就重男輕女!第一次離婚的時候,親生的女兒看都不看一眼!第二次離婚,明知道兒子不是自己親生的,但丟人現眼的也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也擔心那三個男孩恨自己。真的沒見過比他更愛男的人!噁心!”

蕭讓緊了緊倆人握著的手,安撫道:“不一定是這樣,你別這麼想。他私底下其實很關心你的,一直在關注你做過的案子,兩年前那個‘小艾同學’的案子,程儒言不同意接,也是他幫忙勸他同意接下來,並且讓你負責。”

寧稚咬唇看著窗外,什麼都沒說。

……

四天後,朝陽區人民法院,趙學峰離婚案第三次開庭。

作為後續補充的協辦律師,寧稚發言之前,向法庭介紹自己。

“尊敬的審判長,我是原告新增的協辦律師,我叫寧稚。我申請傳喚我方新增證人李霄出庭作證。李霄是被告的直屬領導。”

審判長:“同意。”

李霄出庭,在證人席入座。

他今天穿一身豬肝紅的雙排扣西服,整個人張揚、風騷。

寧稚:“證人,請你介紹你自己。”

李霄:“我叫李霄,是金勝律師事務所的創始合夥人。”

寧稚:“被告是否已經與貴所簽下合作協議?”

李霄:“是的。李丹律師是知產律師,下月一號就要入職我們所。”

寧稚:“據我所知,貴所主做民事案件,所代理的案件,幾乎不涉及知產類,為何會找被告一位知產律師合作呢?”

李霄笑了下:“那我們所也會想開闢新賽道嘛!這不,才邀請李丹律師進我們所。”

寧稚:“開闢新賽道?你可以說得更清楚一點嗎?”

李霄:“李丹律師在金誠多年,一直管理知產部,她手頭怎麼說也有一點客戶資源嘛。”

寧稚:“被告當初出國,已經把所有客戶資源都移交給金誠所。她離開大陸知產圈三年,你認為她手頭還有多少客戶資源?”

李霄:“那現在不好說,得等她入職了,一一拜訪之前的客戶才知道。”

寧稚:“那我是不是可以認為——如果沒有之前的客戶願意跟著被告走,那被告的收入,將在很長一段時間沒有起色。”

李霄:“那肯定的,沒客戶就沒業績,哪來的收入,況且還得支付所裡必要的成本。”

寧稚:“審判長,我沒有問題了。”

審判長:“被告是否有問題詢問證人。”

李丹搖搖頭:“沒有。”

李霄說的都是實話,律師的收入如何構成,法官很清楚,她沒必要詢問什麼或者證明什麼。

審判長:“原告代理人和被告代理人,是否有新證據或新證人需要補充的?”

寧稚:“審判長,我這邊補充提交一份新證據。”

審判長:“法警拿上來。”

寧稚把新證據交給法警,很快被投到螢幕上。

寧稚看著螢幕,解釋到:“這是被告每月的固定支出清單。房租兩萬五千元,保姆費用一萬兩千元,三個孩子的衣食和教育費用一萬五千元,其他生活費用最低標準一萬元。被告每月光固定支出,就需要六萬餘元,而被告如今名下所有銀行卡的餘額均不足四位數,且未來一段時間的收入也不穩定,我方認為被告並沒有能力撫養三個孩子。”

法官也是有孩子的人,深知在北京培養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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