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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稚:“證人,請你介紹一下你自己。”
證人:“我叫孫發財,和馬遠車一起在房山回收站工作,平時也一起喝喝小酒什麼的。”
寧稚:“你和馬遠車認識多少年了,關係如何?”
證人:“我和老馬認識十幾年了,關係挺好的,平時都會互相說說家裡的事兒。”
寧稚:“馬遠車如何跟你形容本案的被告人許小屏?”
證人:“老馬看不上許小屏,說如果不是自己家窮,四十多歲還討不到老婆,才不會娶一個殘疾人,說一旦許小屏生下兒子,就要把她趕出去。”
寧稚:“馬遠車有沒有跟你說過,他對許小屏使用過家庭暴力?”
證人:“有的,他經常打許小屏,一有不順心的就打她。許小屏有時候撿了廢品來回收站賣,我們經常看見她臉上有傷,她的原本頭髮很多很長的,現在也被馬遠車薅光了。”
寧稚:“馬遠車有沒有說過,自己為什麼要家暴許小屏?”
證人:“他說許小屏連連生了兩個賠錢貨,現在都快五十了,估計也生不了兒子了,乾脆把她搞死,自己重新再找一個生兒子。”
寧稚:“你所說的‘搞死’,具體是指什麼?”
證人:“馬遠車他不給許小屏半毛錢買菜,也不讓許小屏出去工作,他說這樣就能把許小屏餓死,接過許小屏自己出去撿廢品換錢買菜,馬遠車有時候說,既然餓不死,那就打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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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稚:“馬遠車除了對許小屏家暴,他還有什麼對不起許小屏的事情嗎?”
證人:“馬遠車長期去嫖娼。”
寧稚:“你說的長期,是多久一次?”
證人:“一個月得有十來次。只要許小屏不行,他就得出去嫖。”
寧稚:“他是隨機尋找性工作者解決自己的性慾,還是找固定的?”
公訴人:“反對!被害人的私生活,與本案無關!”
審判長看向寧稚:“辯護人,不要提問跟本案無關的問題。”
寧稚:“審判長,本案這起悲劇,與被害人旺盛的性慾密切相關。”
審判長:“證人請繼續回答問題。”
證人:“他都回老家淶水找一個叫趙春梅的女人,倆人好幾年了,他還把趙春梅介紹給我們,但我們都覺得趙春梅歲數太大了,就沒去。”
寧稚:“你認為馬遠車性慾旺盛嗎?”
證人:“旺盛!我們都說他有癮,一天不搞就會死。”
寧稚看向合議庭:“審判長,我方申請傳喚臨時證人趙春梅。”
公訴人:“反對!審判長,辯護人所傳喚的證人並未在證人名單內!”
寧稚:“立案後,我方一直在尋找新證據、新證人,直到昨天晚上,才從淶水派出所接到趙春梅,實屬緊急。”
合議庭三位法官低聲交換意見後,審判長敲響法槌:“同意傳喚!”
趙春梅在證人席入座。
寧稚:“證人,請你介紹一下自己。”
趙春梅小心翼翼地看著合議庭:“各位法官好,我叫趙春梅,曾經向馬遠車賣過春。”
寧稚:“證人,你所說的賣春,是指馬遠車付錢給你,而你向他提供性服務嗎?”
趙春梅點點頭:“是的。他以前在淶水時,就經常來找我,我從沒漲價過,這麼多年來,一直是50塊錢,所以他一直都找我,去了北京後也還是回來找我。”
寧稚:“你們之間的性交易有多少年時間?”
趙春梅:“記不清了,得有十幾年了吧,跟他大閨女差不多歲數,因為我記得他第一次來找我,說是老婆坐月子不方便。”
寧稚:“你們除了性交易,還有沒有其他交往?比方說,互相聊彼此的生活?”
趙春梅:“會呀!這麼多年,老熟人了,聊聊天很正常。”
寧稚:“在你看來,馬遠車和其他男人比起來,在性事上,有沒有什麼不同?”
趙春梅:“他絕對有癮!六十多歲的人了,比二十多的小年輕還能搞!每回都把我折騰得要死不活的!如果不是看在多年老熟人的份上,我壓根不想接他的單!”
法官敲響法槌:“證人,請注意措辭!”
趙春梅嚇得脖子縮了一縮。
寧稚:“他平均一個月來找你幾次?”
趙春梅:“今年之前,他一個月能來個十來回。過了年後,他來得少了,我覺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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