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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畢竟也養了這麼多的人。
從會議室出來之後,朱老七忍不住一頓國罵。如果可以,他寧願發動戰爭將不要臉的歐羅巴人徹底趕出南洋。然而不能,且不說經濟上的損失,面對永無止境的海盜騷擾就足夠令人頭疼。
現實的情況就是瀛州還造不出雷達同衛星,無法監控廣闊的大洋。
而同時,朱老七暫時對繞過非洲前往歐羅巴貿易沒什麼興趣,投入巨大風險巨高,收益成本不成比例。即便派船去了,大機率也會半途就被搞死,那是不給人活路的玩法,會被群毆的。
如此,也就只能依靠尼德蘭、不列顛、板牙人做代理,維持對歐羅巴的貿易逆差。
兩日後,一份協議呈上,朱常瀛逐條審閱。
總結起來有六大款。
第一款,瀛州承認尼德蘭對安汶(約1\/2領土)、班達群島中班達與奈拉兩島的佔領權。尼德蘭則承諾不在爪哇島以東謀求新領地,設立軍事堡壘。
第二款,雙方約束各自武裝勢力,互不侵犯,如有違反且造成人員財產損失,肇事方需承擔三倍至五倍賠償。
第三款,兩方人員於第三國產生矛盾,造成人員財產損失,雙方組建合議庭共同判定是否有罪,判定標準標準為人類普世道德。一旦認定有罪,嫌犯移交對方司法審判。
第四款,雙方不得奴役對方子民,不得包庇對方罪犯。
第五款,允許尼德蘭在馬六甲、淡馬錫、錫江設立商棧,但船隻必須服從管理,登岸人員不得攜帶武器。如有不法,以瀛州司法論處,罪加一等,尼德蘭需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六款,兩方在西印度展開合作,對付共同的敵人,葡萄利亞。
六大款之下各有若干條款,洋洋灑灑接近七千字。
對這些條款,朱老七基本滿意。
一個基本的事實,瀛州南洋領地太分散了,不要說那些無人島嶼,便是設立有定居點的島嶼也顧及不過來。雖然說每個定居點都具備一定的防禦能力,但防禦小股海盜小股土著尚可,對付全副武裝的尼德蘭人就根本不可能。
而有了這份協約,南洋大後方就安全多了。
話說難道就不怕尼德蘭人撕毀協約麼?畢竟協約的真正目的是限制對方而不是自己。
並沒有,一個南洋艦隊的實力便三倍於尼德蘭東印度公司。
真正害怕的應該是尼德蘭人才對,要不然這個該死的科恩為什麼在條款不利的情況下也要簽訂這份協約呢?
因為瀛州將馬尼拉打服了,將葡萄利亞勢力徹底趕出了南洋,他怕了,怕遭受到相同的命運。
其實,朱老七還有一個小心思,放任尼德蘭去禍害爪哇島。
至於為什麼,因為爪哇島越亂,瀛州才越有利可圖。
至於佔領爪哇?朱老七則完全沒有這個意圖,世界太大,爪哇不值得浪費時間。
沒有問題,那就簽字落印,然後科恩拿回去給那個什麼鳥總督簽字,便算生效了。
一場小型慶祝宴會不可避免,不過朱老七並沒有去參加,因為還有一個人要接見,來自香山澳的一名傳教士,陽瑪諾。
據艾瑪的枕邊風言說,這人在屏東遷延一個月有多,以至於盤纏用光,連住店的房租都付不起了,就還是女人看不過去,賙濟了他些錢財。
朱老七心中嘀嘀咕咕,也不知艾瑪這算不算又上繳了什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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