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讓裁判所的法官知道什麼叫做演技!(5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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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
撫養權爭奪的歸屬最主要的還是要看監護人的‘素養’。
本身就擁有嚴重社交障礙的北澄有波,在法官眼中根本就不具備監護人的資格。
即使三春有加子真是個爛人。
她也是孩子的母親,是法律上名正言順的第一監護人。
兩個條件相加,完全找不到敗訴的理由。
這番話語確實很有說服力。
三春有加子放鬆下來,甚至有些慶幸。
對方這提前起訴,反倒是給了她可乘之機!
她終於用不著再頂著各方壓力,順理應當地拿到撫養權了!
她的下半輩子能不能有著落——在此一舉了!
她的心情逐漸激動起來。
彷彿看見了自己紙醉金迷的夢想實現的那一刻。
與此同時,另一邊。
“北澄君,你真決定這麼做嗎?有波作為你目前的監護人,要是她不出庭的話,對我們這邊可能會造成很大影響。”
山田憂子放下手邊的表格,眉毛緊皺。
吉白聖司考慮過的問題,她當然也有考慮。
撫養權歸屬。
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監護人的情況。
作為監護人的北澄有波要是不出庭的話。
就相當於行軍打仗,己方大將臨陣脫逃。
雖說可以由她這個律師代表當事人出庭。
但毫無疑問,採取這種行動會給法官留下很不好的印象。
畢竟在日本,‘家事裁判所’與‘一般法院’是不同的。
家事裁判所正如其名,是專門處理涉及家庭事務的案件,包括未成年兒童的撫養問題案件所設立的機構。
與其說是裁判。
倒不如說家事裁判所更偏向於‘調解’。
並且在整個裁判的過程中。
家事裁判所的法官主要會以兒童的利益出發考慮。
其中首當其衝的便是監護人問題。
作為監護人的北澄有波選擇不出庭,這會給法官帶來很不好的印象,在撫養權裁判中產生偏差也是有可能的。
面對她的勸說,北澄實給出的原因也很簡單。
“有波姑媽就算出庭,也不一定能帶來正面的效應。”
北澄實知道於情於理應該讓北澄有波出庭。
這種時候,哪怕有提升一絲一毫勝算的機會都不能放過。
可不能忽略的事實是北澄有波本就患有社交障礙症。
那是她從國中、高中、再到大學.持續了十年之久的陰影。
這陰霾如影隨形,哪怕如今也在折磨著她。
她的世界已經太久沒有過晴空了。
平日裡她與熟人交流都是戰戰兢兢,竭盡全力的模樣。
更加別說出庭後還要面對法官以及對方律師的質問。
要是在出庭過程中有什麼失態或者其他不好的表現。
那反而會更拉低法官的印象。
他這番話語說出來有理有據。
那怕是山田憂子也只能攤開雙手,一臉無奈: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你這個侄子明明也才八歲,怎麼對有波這麼保護過度啊?”
她知道的。
那怕北澄實雜七雜八,給自己找了許多有理有據的原因。
但說到底。
這個八歲的小子其實就是不想讓北澄有波受委屈。
只要是想想看就知道了。
本身就屬於重度社交障礙的北澄有波。
出場就被在場的所有人關注
毫無疑問,這對於北澄有波來講,每分每秒都是折磨。
北澄實雖然嘴上不說,還裝作並不在意的模樣。
可實際上
看著面前俊美可愛,正在沉思的北澄實,山田憂子的嘴角不知不覺地勾起。
不知道為什麼。
她突然有些羨慕自己的好友。
羨慕她收養了這麼一個好侄子。
不過——
“既然決定不讓有波出庭,那我們在法庭上的表現可得好一點了!”
山田憂子振作起精神。
她可沒有敗訴的打算!
既然先天落後一個身位!
那就想法子從其他的手段補足。
思緒開始翻滾。
時間開始流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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