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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休斯頓則只需要交百分之30的聯邦稅,然後就沒有其他稅務了。
像大力在洛杉磯,州稅、聯邦稅、一些球員必買保險和球員工會的會費等加起來佔了薪水的百分之四十五,但是在德州打球,交出去的前就只佔百分之三十八。
如果請了經紀人的抽成還得另算,經紀人抽成一般是百分之三到百分之7,這得看經紀人的能力和名聲,也和這個球員的吸金能力有關,像是佩林卡籤門羅就是抽百分之七,籤科比就是抽百分之三。像是姐姐抽大力的就是接近百分之百……
不過不是很多球員願意來休息頓打球,因為休斯頓的球迷,實在是太過白領了。
作為一個高知識分子聚集地,休斯人的素質都很高,還很有錢,這裡和紐約的有錢不同,紐約還有皇后街、洛克公園等各種底層人員夢想的起源地這種地方,休斯頓就是有錢,然後做著各種高階生意。
而且還有一個問題,美國是要徵收房產稅的!
商業越不發達,房產稅越高!
像洛杉磯商業發達,房產稅就很低。
而休斯頓主要是科技發達,商業卻一般,別看每年產值那麼高,基本是高科技。
因此稅務部門就要從其他地方徵稅,就落到了房產稅上。
nba球員住的房子都價格數百萬,洛杉磯只有百分之一不到的房產稅,大力家一年也就四五萬,如果大力的房子放到休斯頓,稅務部門給房子估價的時候估計會直接估到1000萬,然後徵收百分之四的房產稅,也就是四十萬!
這一來一去差距大了去了,一下子就把州稅那點小賺的全都貼了出去。
所以姚明曾經在休斯頓買的房子只有50萬美元,在舊金山的別墅卻價值近千萬。
因此火箭一直不很受經紀人的喜歡,球員不知道這方面的事,但是經紀人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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