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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時代飛速進步,很多女孩子變的愛去酒吧,夜生活豐富,他不喜歡那樣的女孩。
不是他看不起,而是他的圈子很乾淨,每天碼字做飯,那樣的女孩不適合他。
從一開始,他就知道自己適合什麼樣的,喜歡什麼樣的。
拼命小妞全部符合。
別說是做女朋友,就是做老婆,他們也是天造地設的一對。
所以他之前才會在她面前,經常提起上天註定四個字。
李笙:“這篇文章寫的是我自己的人生,雖然劇情經過潤色,但大綱主線基本是我自己的過往,五年前我突然消失的原因,也在裡面,我剛剛看了大綱,十天可以更新十章,大概有六萬字,這六萬字裡有很大量的資訊,你如果看了還決定追我,我們再繼續往下談,可以嗎?”
那六萬字裡有她當萬倫的情/婦,他們之間的過往,種種
情/婦是一個很上不了檯面的身份,她雖然也很厭惡,可她不得不承認,她就是做了萬倫五年的情/婦。
如果冤大頭看了那六萬字,還是決定追她,那麼她會給他一個機會。
如果算了,那就當這件事情沒有發生過。
女孩,自己永遠是第一位,先愛自己,再談其他,她是自傲的,哪怕做了情/婦,她不覺得可恥,如果人生重來一次,如果能為媽媽續命四年,她還是會義無反顧。
所以,她決定坦白在冤大頭面前,雖然她給他備註冤大頭,她卻不會讓他真的當冤大頭,她把事實如實告訴他,接不接受是他自己的事情。
薛爍看到她的資訊,大概已經猜到了一些。
拼命小妞當年一聲不吭的離開,也許是遇到難事了,又或者她談了別的男朋友。
不,應該不是男朋友,或者她為了錢出賣自己,和老頭在一起也說不一定。
如果是正常男朋友關係,她不會讓他等十天。
一個女孩子有前任,不是什麼丟人的事情。
更不用等什麼十天,還說的那麼認真嚴肅。
當年肯定有重大的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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