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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不准我媳婦兒再吃苦

“你想起來什麼了?”

陳秀蘭扭頭看著他詢問道。

“我想起來那個地方有羊肚菌了。”

林恆意識到自己失態,連忙找了一個藉口。

“那就趕快上坡去找,不要被其他採了,八九毛錢一斤呢。”

陳秀蘭點點頭道,凡是能賣錢的東西,都是捨不得自己吃的。

但其實林恆想起來的是一條狗,他記得就是最近五月份,也就是下個月,有人在鎮上學校後面撿了一條兩個月大的狼狗幼崽。

那狗長大之後靈性十足,似乎能聽懂人言一樣,給鎮上的一個姓李的趕山人賺了很多錢,找松露,抓狐狸、紫貂、兔子、野豬等各種獵物。

把那人開心的每次趕集逢人就說,可惜後來狗老了,就被那傢伙無情的賣給了狗販子。

幸虧重生之後記憶力變得非常好,才回想起了這麼一個小事。

林恆決定去截胡這頭聰慧的大狼狗,然後再買一把氣槍或者弓箭,趕山打獵賺第一桶金。

他上輩子後來閒得無聊,參加了弓箭俱樂部練習箭術,氣槍也會用。

八幾年不禁槍不禁獵,趕山是財的好路子。

腦子裡想起來的財路子很多,哪塊地後來會拆遷,哪裡未來會修建高公路,能財,什麼物品未來會漲價,都記得起來。

但問題是沒錢,沒有第一桶金,知道這些東西也沒用。

除非是願意倒賣貨物,這兩年跨省倒賣貨物也很賺錢,但是林恆不願意,不想離開家人。

所以還是決定上山打獵,然後走養殖這條路,既能致富,也不用和家人分開,等有了錢之後,再慢慢做大生意,也不著急。

他重生有著這個時代所不具備的寬闊視野,慢慢來,不用急於求成,老婆孩子比家人更重要。

“走吧,上山,你剛剛說那裡有羊肚菌?”

陳秀蘭拿了一個竹編的小揹簍給林恆,從他懷裡接過孩子,一雙明媚的大眼睛看著他。

看林恆沒動,她又推了推:“你啥楞呢?”

林恆回過神來,看著老婆微微一笑:“沒啥,就是現伱越看越好看。”

老婆陳秀蘭五官端正,眉目清秀,說不上絕美,但絕對可以稱得上漂亮。

第一眼看去可能覺得一般般,但是越看越耐看,越好看。

想到自己前世居然一點也不珍惜,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陳秀蘭被說的不好意思,扭過了頭走了:“老說些不正經的,趕快去採菌子。”

但心裡卻有些美滋滋的,自從結婚之後,林恆可再也沒說過她好看了。

林恆進屋拿了一把彎刀,臨走的時候看到了自己放在牆上的彈弓,那是以前做的玩具。

這幾年都沒碰過了,整天都和村裡鎮上認識的一些朋友去城裡各處溜達,不務正業。

想了想,他拿起來插在了腰上,然後將門一鎖,鑰匙丟在外面的爛柴堆裡一個固定的地方,快步追上老婆。

此時的老婆剛走到隔壁劉家的院壩前面,被劉家兒媳婦李綵鳳攔著聊天。

“秀蘭,你揹著娃還要上山啊,也是苦了你了,我們家那口子從來不讓我這麼做!”

李綵鳳表面上是在關心陳秀蘭,實則是在顯擺,秀優越感。

這個年代沒有娛樂設施,農村女性最喜歡攀比。

“又不重,我揹著挺好的。”

陳秀蘭淡淡的道,“最起碼我家那口子不酒瘋。”

李綵鳳嘴巴一扯,頓時不想說話了,她知道陳秀蘭這是挖苦她被老公打呢。

“秀蘭啊,你眼光好,你看我穿的這個衣裳怎麼樣?我就愛那口子運氣好,前幾天打了一隻狐狸,賣了皮給我買的。”

李綵鳳又換了一個話題,扯著自己才買的有著條紋的紅色碎花襯衫笑著說道。

“現在這衣服太貴了,講了半天價也要人家低於兩塊錢也不賣,我說不買吧,我家那口子最後還是給我買了。”

李綵鳳嘴都合不攏,看著陳秀蘭身上還有補丁的衣服就開心的不得了。

“還可以,挺好看的,我還要去採菌子,不說了。”

陳秀蘭隨意說了一句就要離開。

後面卻傳來了林恆的聲音:“一般般吧,這衣裳在城裡就賣一塊錢,你穿著也不好看啊綵鳳。”

李綵鳳很胖,穿著這衣服,和一隻花母雞似的,還要氣自己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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