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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的問題,我覺得,你有點輕微社恐吧?”
“社恐?”
“社交恐懼,不擅長,不適應,也不喜歡在公眾場合出風頭,甚至排斥和陌生人打交道。這是一種性格上的傾向,和孤獨症、抑鬱症不一樣,就是因為各種各樣的理由,有點應付不來場面上的事。”
“你怎麼會有這種錯覺?”
金尚認真地答道:
“你可能沒有察覺到,你唱歌的時候,總是在不自覺地躲避別人的視線,在攝像機面前,會下意識地躲鏡頭。雖然在跟著節奏小碎步尬舞,叉腰,聳肩,擺頭,正臉朝向觀眾的時候並不多。雖然你的側顏很漂亮,但是……”
琢磨了一會,不知道該怎麼說才準確,還不讓對方惱羞成怒,金尚也是傷透了腦筋。
實在找不到合適的措辭,也只好放棄了說理。
“總之,你這明明有點心不甘情不願,還是耐著性子裝作跟節拍的樣子,其實也別有一番滋味,真實而不做作,或者說,是做作的真實,很有趣。”
“你是在嘲笑我嗎?”
梅逢春臉色變了一下,十分不服氣地瞪了金尚一眼,
“不是你登臺,自然可以站著說話不腰疼,你行你來?”
“沒有這個意思!”
金尚連忙擺擺手,
“我想說的是,女孩子組樂隊,玩搖滾,乾淨、清爽的感覺,也挺好,未必要特立獨行的言行舉止來彰顯自己。”
什麼煙燻妝、爆炸頭、奇裝異服、滿嘴髒話,各種妖魔鬼怪,群魔亂舞,那只是故作驚人之舉,誤入歧途的表面文章,歌不好聽,表演太過,一切都是白搭。
歌迷又不傻,裝酷和真酷,看得出來!
如梅逢春這種鄰家大姐,青春麗人的風範,稍微接地氣一點,反而更受歡迎一點。
貴在真實啊!
“也許是我以前的話誤導了你,以至於讓你產生的將來歌迷群體是搖滾愛好者的錯覺……”
“不是嗎?”
“狹隘!”
金尚一針見血地指出道,
“本少爺分分鐘億萬上下,哪有時間照顧那些小眾群體的喜好?從一開始,我就是衝著大眾偶像,吸引更多路人粉絲去的。這些人,不喜歡女子搖滾,看不上女子樂隊嗎?不,他們依然喜歡,只是瞧不起現在市場上的那些阿貓阿狗罷了。你要做的,就是填補這個巨大的市場空白……”
“你這口氣,不知道的人,還真以為如今國內歌壇由著你手拿把攥了。你就這麼有把握,能讓我火起來?”
“如果沒把握,我一開始就不會玩這個。”
這個時候,駱洋做了個過關的手勢,正帶著電火花閒聊的金尚和梅逢春也鬆了一口氣。
“結束了!”
“換我來!你去熟悉一下《第一天》的節奏,換換情緒,等會錄伴奏帶!”
“讓我看看你的真本事是不是很和嘴巴一樣有能耐。”
完全沒有在意小表姐的挑釁,金尚向方樺招了招手。
“吉他和長笛我來,你負責小提琴、口琴和鋼琴。聽說你多才多藝,本事了得,讓大家見識見識……”
“放心!對了,紅包要厚一點。”
“你看我像是小氣的人麼?表現得好,加錢……”
“金少爺,大氣!”
不得不說,方樺那肉稍微有點多的手指頭,確實很靈活,不管是鋼琴還是小提琴,彈奏水平不錯,口琴吹得也很嫻熟。
有此能耐,也讓負責錄音的駱洋放下心來。
金尚試了試長笛,感覺還行,雖然練習得不是很多,但是,《送別》這首歌的曲子,以鋼琴和吉他為主,小提琴為輔,其它只是作為點綴。
問題不大!
對抱著吉他彈奏,越來越顯得得心應手的金尚,錄音相對簡單的《送別》,十分順利。
僅僅四十幾分鍾,就完事了。
這麼快,除了曲子和唱法不難,也有方樺和金尚確實有點真本事的緣故。
休息的間歇,金尚喝了幾口溫潤的茶水,對梅逢春吹噓道:
“見識了吧?”
“與其說你唱得好,還不如說作曲和作詞優秀!”
梅逢春中肯地點評著。
倒也不能說她是酸葡萄心態,《送別》這首歌的最大亮點,確實不在歌手本身,詞曲中洋溢著的真情切意才是最大賣點。
“算你說得有道理!下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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