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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暄了幾句之後,廖威十分細緻地向金尚介紹了工業信貸銀行即將開發出的國內第一款網上銀行產品。

幾分鐘後,臉上雖然不顯,金尚的心中卻十分失望。

工業信貸銀行的所謂國內第一款網路銀行產品,只提供查詢、投訴、預約等資訊類服務,壓根沒有諸如交易、理財、基金、個人銀行等豐富的功能。

甚至,個人網銀服務的門檻還不低,絕大部分網民壓根夠不上標準。

說白了,這個所謂的網路銀行,就是供企業級客戶隨時查詢賬戶餘額,防止內部監守自盜,以及隨時跟蹤營業流水用的。

轉賬交易,網上支付、網點聯動,連個影子都沒有。

別說線上線下渠道打通,現如今不同省份,不同城市之間的分行支行彼此配合查詢都難。

什麼網銀u盾,動態口令,數字密碼什麼的,壓根就沒這個概念。

“廖經理,感謝您的說明,這款網路銀行產品,我們確實需要,貴行提供的服務也還算不錯,但是,離我想要的還有一段距離。”

金尚的話雖然很含蓄,但是廖威還是聽得出來,現在所謂的網路銀行,並不能讓對方滿意。

“關於金融領域的創新,上面其實很謹慎,我們這些辦事的,能做的其實也很有限,只能在職權範圍內行個方便,更多的,也無能為力。”

“您太謙虛了!能有現在這個樣子,已經能幫很大的忙了!”

網際網路剛興起沒多長時間,指望銀行對它有多重視,也不現實,當然,來都來了,有些疑問,還是可以當面諮詢一下的。

說了幾句恭維的客套話,金尚就將設想中的第三方支付可行性的問題拋了出來。

廖威聽聞後,又問了幾個細節,思考了一會之後,才很明確地答道:

“理論上是可行的,但是,一個不慎,就會觸碰違法犯罪的紅線……”

“願聞其詳!”

“關於這方面的法律條款和實際操作規則,總結起來也就那麼幾條,只有同時滿足條件,才算是非法集資……”

廖威整理了一下,才慢條斯理地說道,

“總共四條紅線:首先,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其次,透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再次,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最後,向社會公眾及社會不特定物件吸收資金。”

瞬間,金尚就明白了業內人士廖威話裡的真意。

上述四條,除了第三條存疑,其它的全都踩線了。

現在壓根就沒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說法,自然也就不存在有關部門批准,而且很明顯借用了合法經營形式吸收資金;第二條就更不用說了,毫無爭議犯規了,不向社會公開宣傳,壓根就沒人知道,更沒人使用什麼第三方支付;第四條也沒有辯駁的餘地,不向公眾和社會不特定物件吸收資金,就沒法展開第三方支付業務。

只有第三條,只要管住手,就有操作的空間。

第三方支付,本身是不向任何人承諾任何形式的利息和回報的,所以,嚴格來講,第三方支付確實不算非法集資。

但是,這裡有個盲區,需要格外注意。所有的錢,都是開設在銀行裡的,哪怕是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賬號,也是由銀行託管,既然是銀行賬號,那就會有利息。

一旦賬號資金池裡的流動資金量足夠大,就會產生鉅額利息。

比如說,日交易流水一個億,平均沉澱十五天,那就是日均十五億的存款,每年什麼都不幹,都會產生一兩千萬的利息收入,這個收益,歸誰?

買方?

賣方?

第三方支付公司?

銀行?

在沒有發放牌照,有明確的規定之前,第三方支付平臺對沉澱資金和利息只能看著,不能動,一碰就死。

不管是歸為己有,還是給買方、賣方或者銀行,都會觸及不當得利、利益輸送甚至是非法集資的紅線,要坐牢的。

就現在的條件來說,做第三方支付,就是捧著個燙手的山芋,拿不住,甩不脫,沒人接。

稍一權衡,金尚就明白了,這根本不是現在的今夕文化可以涉足的領域,年營收不到十億之前,不要打第三方支付的主意,合不合法另說,壓根就不會有上得了檯面的銀行為這點小錢單獨開闢一條業務線和支付渠道。

至少在三年之內,壓根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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