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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小龍為什麼建議艾弗森練三分球?因為未來有個後衛叫庫日天,而且他的成功已經證明了三分球這種小球打法才是NbA的未來。

九十年代投三分的球員不是沒有,例如雷吉.米勒。

在整個職業生涯裡,米勒投出了39.5%的三分命中率,是庫裡、雷阿倫之前的NbA歷史三分王。

還有斯蒂芬·庫裡的老爹戴爾·庫裡,他生涯最高一年三分球命中率甚至達到47%,賽季場均要投5.2個三分,是那個時代非常出色的三分射手。

此外還有公牛隊三連冠時期的重要三分射手克雷格·霍奇斯、肯尼·史密斯、格倫·萊斯等球員,也都是三分球高手。

但是現在的喬丹、科比、艾弗森都不太擅長三分球。

穆小龍覺得,會三分的艾弗森,才是真正進攻無解的“答案”。

上賽季,艾弗森場均上場時間為40.1分鐘,投籃命中率為41.6%,場均得到23.5分。命中率41.6%不高、出手多。效率較低也跟他大量衝到籃下頂著對抗和干擾出手以及各種遠距離幹拔兩分有關。

在tJ福特還沒有加入聯盟之前,艾弗森的突破和速度在這會兒絕對獨一檔,哪怕是hc規則也限制不了他的突破。

在90年代,這會兒的球場空間不比未來小球時代,如果艾弗森能擁有三分能力,那球隊進攻時獲得的空間將更大,好機會更多。

當然,艾弗森與庫裡的技術特點不同,論身體天賦艾弗森甩出庫裡幾條街。

庫裡進攻主要是依靠跑位和快速出手,而艾弗森完全可以用他蠻橫不講理的速度和變向獲得出手空間完成出手。

一個突破無解、能投三分的艾弗森,想想都可怕。就是可惜了個子太矮,如果他身高能再高10厘米......

當然,艾弗森這會兒不是完全不投三分,他只是沒把訓練重心放在三分球上。1996-1997賽季時,受三分線縮短影響,他也有投三分,只是三分球命中率為34.1%,投的不多。

如果他能在三分球上下點功夫和選擇更合理的出手,他的命中率會更高。

拉里.布朗來了76人以後,從他的訓練安排和戰術佈置看就知道,他非常不喜歡球員投三分球,不過艾弗森想投,估計他也管不住o(n_n)o哈哈~

在穆小龍看來前世艾弗森傷病纏身、效率低下與他的打法,以及球隊戰術有很大關係。

艾弗森也不是那麼容易被說服的人,他聽到穆小龍建議他練三分,皺著眉頭想了一下,開口問:“為什麼?”

“我覺得我們還是當面說吧,你在家嗎?我來找你。”

“oK,我在家。”

——

15分鐘後,穆小龍準時踏入了艾弗森的居所,兩人一落座於柔軟的沙發上,便立即沉浸在了一場深度對話中,其中穆小龍扮演著說服者的角色,試圖點亮艾弗森心中的新戰術火花。

“我舉一個直觀的例子。”穆小龍緩緩開口,“假設在同樣的出手次數下,40%的三分命中率與60%的兩分命中率相對比,即每10次出手,三分球能命中4次,而兩分球則能命中6次。

那麼,40%的三分命中率在得分效率上,豈不就等同於60%的兩分命中率?換言之,一個三分球的價值,在此情境下,幾乎等同於兩次成功的兩分投射。”

艾弗森聞言,眉頭輕蹙,顯然被這一連串的數字運算弄得有些眩暈。“嗯……”他低聲應和著,試圖跟上穆小龍的邏輯步伐。

“試想,即便你的兩分球命中率高達60%,這在NbA已是頂尖水平,但每球僅得兩分,得分增長的空間相對有限。

反觀三分球,即便命中率‘僅’為40%,其得分效率卻能在數學上實現質的飛躍。每命中一記三分,就相當於連續命中兩個兩分,這樣的效率提升,豈容小覷?”

艾弗森面露疑惑,問道:“我還是不太懂,三分球畢竟風險更大,一旦失手,便是零分,而兩分球則穩穩當當,兩分到手。”

“關鍵在於命中率。”穆小龍耐心解釋,“正如我先前所言,40%的三分命中率,在得分效率上已經超越了60%的兩分球。

而且,三分球還隱藏著另一重優勢——更高的進攻籃板返還率。隨著三分線的擴充套件,未命中的三分球往往能轉化為長籃板,為我們的隊友提供更多二次進攻的機會,無形中增加了得分機會。”

艾弗森聞言,眉頭漸漸舒展,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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