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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起這個,伍愛華要申明一下:“下面主要是結合了我個人的觀點,就是明明‘失期,法皆斬’,為什麼將尉還喝得酩酊大醉?”

“學界一般有兩種觀點,一種是認為在秦律的規定中,暴雨這一類不可抗力導致的失期是不會全部處死的,甚至可能會免去處罰,所以將尉在浮生偷得半日閒的下雨時間喝了酒,另一種認為不處罰的只是傜役,兵役和傜役應該有所不同,既然司馬遷這樣記載了,秦漢相距又很近,肯定是有這麼一項規定的,最起碼頭領肯定要問罪,陳勝吳廣沒有什麼好果子吃。”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將尉會喝醉的原因,就是因為知道自己要被定罪,所以只能買醉,如果這樣,將尉為什麼會在乎吳廣逃亡呢?劉邦不就是確定自己押送的囚犯跑了太多,送到也是死,所以乾脆把人都放跑了嗎?”

“我個人研究認為,如果需要問罪,那就是因為將尉有爵位可以抵罪,並且不想要連累家人。”

“這麼一看,劉邦也正是夠渣的,呂雉也是倒了八輩子血黴嫁了這麼個爛人,適合做皇帝的人可不一定適合做丈夫。”

秦始皇迅速提煉了核心資訊:“秦二世,陳勝吳廣起義?好好好!好一個‘王侯將相寧有種乎’!來人,給我查國內名為陳勝、吳廣之人!”

呂雉等人也心裡一驚:“劉邦?難道就是劉季不成?劉季竟然當了皇帝?”

這時大家只能慶幸劉邦是劉季後改的名字,而呂雉的大名很少

有人知曉。

始皇也很自然地以為這是更後一些的事情了,畢竟伍愛華也沒有說秦二世而亡,只是說秦二世的時候有陳勝吳廣造反。

但是出於謹慎考慮,始皇還是吩咐道:“讓人也查查劉邦和呂雉。”

伍愛華此時還繼續說道:“司馬遷說了,當時秦朝是‘發閭左謫戍漁陽’,同時也記載了‘陳勝、吳廣皆次當行,為屯長’。”

“首先我們要知道,閭左代表的是貧民,閭右代表的是中產小康家庭,秦朝打仗的時候最精銳計程車兵就是老秦人的閭右人家,其次是老秦人的閭左和其他國家的閭右,最次就是其他國家合併來的閭左。”

“因為當時秦朝吞併六朝用時太短,秦吏一直是空缺的狀態,所以在六國原本的地界,秦律的執行並沒有那麼嚴格,就說劉邦天天不幹活在家裡蹭吃蹭喝,當個亭長還總是喝酒,擱在老秦人的地盤,早就被罰了。”

“而正是因為秦吏空缺,秦朝在普法方面做的也不夠,幾乎不可能識字獲取知識的其他國家地盤的閭左對於秦律缺乏認識,所以我才認為陳勝和吳廣是忽悠他們的,因為他們確實是不懂法,也是最好忽悠的一群人,而陳勝吳廣本身能夠成為小隊長,應該是有一定的低等爵位,而且兩人還識字,所以其他士兵信任他們,也以為自己會因失期而死。”

“出於我的研究,我更傾向於秦律最嚴格的情況下,也就是將尉和陳勝吳廣這種小隊長會被處死,而普通戍卒絕對不用死。”

“稍微想想也知道這不合理,”伍愛華說著都快笑了:“要是某個大將軍帶著幾萬人因天氣原因失期,難道要把這幾萬人都砍了嗎?這叫什麼?我削弱我自己?”

“是也!”秦法吏喜聽到伍愛華這句話,忍不住撫掌贊同:“這世上何曾有法應暴雨失期斬殺士兵千百?”

後世人也若有所思:“所以史記記載,如果確有其事的話,應當是陳勝吳廣為了保全自身性命哄騙了普通士卒?”

大家還在思考的時候,伍愛華就已經翻篇了。

“我國之前發掘出土的《雲夢秦簡》中就有一法律答問,問‘甲小未盈六尺,有馬一匹自牧之,今馬為人敗,食人稼一石,當論不當?’回答是不當,但是應該賠償。”伍愛華解釋了一下這文言文內容的含義:“就是一個高度不到六尺的小甲,放自家的馬,馬吃了別人地裡的糧食,應不應該給他用刑?”

“很多人看到這條會很驚訝,就是家裡的馬吃了別人田裡的水稻小麥,還要判刑?”伍愛華笑了笑:“答案是要!古代很看重農業生產的,你沒看好自己的馬,這就是你的錯誤。”

“當然,這些我們都可以後面再說,現在先說未成年人保護法,秦律對於未成年人的界定標準就是六尺,長得比六尺高,就不算未成年人了,”伍愛華舉例:“有人就會覺得,那我長得高,豈不是吃虧?要是侏儒,豈不是犯罪都不會被懲罰?”

“這點沒什麼好說的,我只能說,你覺得的是對的。”

“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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