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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你也未免太有求生欲了吧?至於嗎?】

伍愛華:很至於!

【主播你放心,你的直播都沒什麼人看的,傳播不出去的,人家傳出去的都是大主播】

“那萬一我就因為這件事情黑紅了呢?”伍愛華說道:“我可不想被人組團罵啊!”

【哈哈哈主播你真的很怕被罵】

“那倒不是,”伍愛華的眼睛裡閃爍著奸詐的目光:“我提前說明了,也道歉了,如果到時候還有人說我不尊重古人古墓,我就告他誹謗!”

“嘿嘿,萬一打出名聲來,推進了什麼法治程序,咱沒準還能當個知名律師呢!”

【就你這話一說,都沒人敢誹謗你了】

【說起誹謗,秦律有關於誹謗的規定嗎?】

“秦律有關於誹謗的規定嗎?”伍愛華讀著彈幕,不由笑道:“還真有!”

“秦漢時期的法律,我們有一項歸納,叫做誹謗與妖言罪。”伍愛華說道:“其中誹謗罪,主要是禁止大家議論皇帝,也就是禁止非上,而妖言罪,這是禁止傳播謠言蠱惑民眾製造混亂。”

“我這裡稍微解釋兩句,大家就應該已經能夠看出來,秦漢時期法律關於誹謗和妖言的規定,都是為了維護皇權的統治。具體的法條規定我也記不清楚了,畢竟你們博主我也沒有超強大腦,所以我按照我查詢到的內容和大家說一說,”伍愛華臨時搜尋了一下當時規定的原文,念道:“秦簡《為吏之道》當中有所記載,說‘吏有五失’,其中‘五曰非上,身及於死’,意思就是秦吏如果對皇

() 帝有非議之言,那麼就是死刑。”

說到這裡,伍愛華不禁連連搖頭:“家人們誰懂啊!辛辛苦苦考了一個秦國公務員,結果秦國公務員法規定,如果你敢說大領導的不對,你就要死刑,在秦朝當官可真不容易啊!怪不得劉邦當不下去,擱我們,我們估計誰也不行。”

“這不就是皇帝說什麼都是對的,如果不對,那錯的就是世界!”

【可怕,像我這種每天不罵領導幾句就不舒服的人恐怕活不過一集】

【前面的朋友,罵領導沒事啊,秦律只是不讓罵皇帝,也沒說不讓罵太子太尉太僕啊!】

秦朝的太子扶蘇、太尉尉僚、太僕淳于越:你沒事吧?

好好的,我們招誰惹誰了?為什麼要罵我們?

【好像古代都是這樣,我看宋朝文人對罵,都敢對上官的上官罵出來,但是對於皇帝就只能勸誡,不能罵髒話】

【明朝對同僚也不能罵髒話的,不然可能會引發械鬥】

【鬥毆是鬥毆,械鬥是械鬥,人家又不會帶武器上朝】

【哈哈哈原來不是吃我一劍,而是吃我一拳啊!】

此時此刻,明朝的朝臣們看著歡快的彈幕,不由心情複雜。

明明是非常嚴肅的爭鬥,怎麼這群兔子說起來就像我們在過家家一樣呢?

歷史上,明朝朝堂也就發生過一次械鬥,就是土木堡之變後,明代宗朱祁鈺主持的朝會上,馬順被亂拳活活打死。

馬順被打死了,朱祁鈺還要赦免打人的大臣的罪過,畢竟馬順這人不做人,跟著王振混,是造成京城保衛戰的罪魁禍首之一。

因此,在說起明朝朝堂鬥毆的時候,明堡宗之後的皇帝都明白是怎麼回事,各個皺眉,明堡宗之前的皇帝就不明白了。

“咱朝堂只有廷杖吧?何曾有過鬥毆的風俗?這要是文武百官一言不合就打起來,擱你爺爺的朝堂,文官就沒有幸存者!”朱棣忍不住對兒子們吐槽。

聽到朱棣的話,朱高熾朱高煦嘴角抽搐:那可不!那都是開國將領,文官敵得過他們一拳頭?

反觀自己父親的朝堂,如果官員之間有爭議打起來——那可真不好說。

畢竟永樂一朝,最能打也被說是唯一能打的,就是永樂大帝judy了。

“不管是吃我一劍還是吃我一拳,在明朝能被皇帝寬恕罪行,在我們現代可是違法的,大家不要輕易嘗試啊!”伍愛華忍不住提醒道:“特別是很多人覺得打一拳而已,沒什麼了不起的,就說我們在電視劇裡常常看到有人扇巴掌,其實這是非常危險的行為,因為扇巴掌很可能會造成耳膜穿孔輕微傷,如果是輕微傷,對方提起刑事自訴,是有可能被判刑的!”

【所以說,小三不能隨便打,如果捉姦了,還是打老公或者老婆好了】

【本來錯的也是出軌的那個人,如果不是婚姻存續,小三和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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