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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愛華說完了心中所想,終於可以安心地進入睡眠,並不知道自己在古代掀起了洶湧波濤。

高維存在痛苦地撓頭:“這小博士不就是科普古代法律嗎?怎麼還煽動人家造反啊!她這樣,古代的法治程序什麼時候能夠達到滿分啊!”

高維存在,全名法治系統的資料生命苦惱不已,只能再次沉浸到伍愛華時空的選集學習中,試圖找到提升古代法治水平的好辦法。

伍愛華睡得香,很多古人已經睡不著了。

大家反應最大的就是伍愛華最後那段話。

宋徽宗坐不住地來回走動:“有無道長能夠作法,收了這兔妖?別讓它再給百姓普及那些邪魔外道的知識。”

徽宗時期的道長們:我們要是有這本事,早就羽化登天了,還會在這哄你一個人間的皇帝嗎?

也不怪宋徽宗著急,現在可是水滸傳的背景年代,宋徽宗這麼作,哪裡沒有反賊?

嘉靖帝現在是連自己的御貓都不想看了,每天就追問方士,如何殺死兔子這妖邪?

方士最終獻出一計,說女子純陰,要用純陰之血,以毒攻毒,好讓兔子爆體而亡。

於是,紫禁城的宮女們又倒了大黴,成為了方士的材料提供者。

昏君生氣,明君也生氣。

“這兔子說話完全不負責任,如果有人被它教唆反叛,多少好兒郎和女子都要被連累?”唐太宗不滿地說道。

對此,長孫無忌倒是很有信心:“大唐境內百姓生活富足,斷沒有冒風險反叛的。”

這話說出來,大唐君臣總體還是贊同的,長安居民都能夜不閉戶,大家治理出來這麼一個盛世,自然是驕傲的。

雖然驕傲,李世民作為千古一帝,在施政的時候永遠都想著盡善盡美。

“話雖這麼說,但是也要保證百姓的訴求能夠實現,”李世民說著:“首先就是要防止溺殺女嬰,各地悲田養病坊要注意收養女嬰女童,防止男女比例失衡。”

“其次,各級官員和世家子弟佔據女性數量要進一步限制,妻妾數量根據官位規定,超過規定的妻妾需要放歸使其婚配,首先就從大明宮的宮女開始,依然有生育能力的宮女儘量放歸,日後選取宮女,八歲至二十歲服役,滿二十歲必須要放歸,防止耽誤宮女的婚配和生育。”

唐初,男子法定婚齡20,女子法定婚齡15,宮女如果20就放歸,其實也不耽誤嫁娶。

“陛下聖明!”朝臣們紛紛稱讚。

李世民又想到:“世家子弟往往身邊多婢女而無妾,那就規定未婚女年滿二十未嫁者,年繳納金十兩。”

無非就是逼著世家不準蓄婢女為妾,雖然黃金十兩對他們是毛毛雨,但是也禁不住大量未婚婢女的存在積少成多。

唐玄宗也遺傳了李唐王朝的聰明做法,直接大手一揮,把女子成婚年齡降低到13,男子成婚年齡降低到15。

如果伍愛華看到李世民和李

隆基的決定,一定會好好問候他們。

你逼著女性一定要嫁人,不就是不顧婚姻自由,將女性許配給男性來討好他們嗎?就不能有女人想要一個人生活不嫁人嗎?

13歲都沒發育完全,女性年齡那麼小,多容易難產啊!一個母親難產,你就會損失至少個人口,你說你是不是很聰明?

頒佈類似規定的皇帝遠不止李世民一個人,劉邦就比李世民要不做人地多,原本就規定了15歲前必須成婚,現在更是進一步規定,各地嚴禁提供打胎或者有避孕功效的藥品。

只要懷了,你就要生下來!

如果伍愛華穿越到這個時候,一定會幻視近些年美國部分州的禁止墮胎法案,感嘆這是什麼歷史輪迴重合的魔幻現實。雖然古代打胎藥避孕藥確實很危險,但是懷了就要生也是罔顧人權了。

好在帝王們下達的命令中也有正面的,比如禁止溺殺女嬰,違者流刑。

除了這些普遍的反應舉措,也有根據自己得知的資訊對應性作出反應的。

柳如是芳名已經傳播的年代,人們都知道了錢謙益的所作所為。

錢謙益雖然是東林黨黨魁之一,但也不是所有人都看他順眼的。

對外,東林黨、閹黨、皇權此消彼長,對內,東林黨也不是鐵板一塊。

換句話說,拉下錢謙益,自己當上東林黨領袖的機會又變大了。

所以天幕一播放,錢謙益就知道不妙:現在一定有很多人虎視眈眈,只希望拉我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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