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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了,現在的大魏當真是內憂外患。
不過這些都和洛陽公卿有什麼關係呢?
這兩個話題只能算是開胃菜,接下來討論的才是大家真正關心的問題。
過完年,就是朝堂舉薦選任官員的時候。
這伴隨著一大批的崗位調整,也是投靠清河王的高門大族們分贓的時候。
世家子弟的任用、考功、升遷,那些重要崗位出缺需要調整,崔亮如數家珍的列出來,眾人開始為了自家利益激烈的討論起來。
現在這官位是越來越難分了。
討論到了半夜,依然有幾個關鍵位置爭執不下,清河王只能決定明天再議。
孝文帝時,州刺史一級的門第,子弟還有機會做到刺史一級的官位。
在宣武帝時候,做到郡守都難。
等到了今朝,別說郡守,能入仕做官都要等上幾年,最後能以縣令這個級別的官員退休,都已經是不錯的結果了。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九卿的孫子想要當九卿,但是宰相可不止一個孫子。
這些大事討論完畢,清河王拖著疲憊的身子準備去休息,卻被府中一名門客給攔住了。
“君義啊,這次伱族侄封隆之在平定大乘教之亂中立功,吏部已經準備推薦他任河南丞了。你還有什麼所求嗎?”
這個門客名叫封述,字君義,來自於渤海封氏。
封家自從前燕慕容氏就開始發家,是渤海很有影響力的律法世家。
如果是別人,清河王就要開口訓斥了,但是封家勢力不小,子弟也成器,他口氣也緩和一些。
沒想到封述卻叉手說道:“大王,封述不是為了子弟求官而來,這是屬下所編寫的《十科條》,想要請大王推動修律。”
清河王接過了厚厚的一冊,翻開一看,這是封述對當今朝堂律法所寫的“科條”。
律法體系中,有“律、令、科、比”四類法律條文。
律,就是根本法,也就是皇朝執行的法典。如今執行的《太和律》,是孝文帝在律學博士常景幫助下,在太和十九年修訂的。
令,就是朝廷的法令和政令,這是對律法的調整和補充,比如朝廷的“詔令”,其實也是令的一種。
科,就是現代的司法解釋,這是對律法的細化,或者說是實施條例。
比,那就是比照同類的判決了,類似於海洋法系的典型判例。
封述早就對清河王提出過進行司法改革的構想,他以“名刑律”為主張,從科條入手,重新訂立了北魏律法。
封述說到:“自去年叛亂四起,都是因為刑律不名的原因。我朝律法對百姓法網森重,稍有觸犯律法就要受嚴刑峻法,可對於公卿法度太鬆,貪贓枉法的官員往往得不到懲罰。”
聽到封述這麼說,清河王的心情就有些不悅。
他為皇姐蘭陵公主脫罪的時候,就遭遇了不少非議,當時封述也勸諫過他,不要因為皇親而寬恕蘭陵公主。
現在封述提出要修律,更是讓清河王覺得他是意有所指。
接著封述又說道:“如今天下動盪,朝廷動輒就改元大赦天下,很多犯重罪的人只要能得到大赦,就可以安然的脫罪。”
“甚至在洛陽地區有的罪途,聽到有改元大赦的風聲,就入室犯罪,姦淫搶劫。”
“所以述以為,列十大罪為十惡,定為不赦之罪,才能警醒世人。”
清河王看到這十惡為:一反逆,二謀大逆,三叛,四降,五惡逆,六不道,七不敬,八不孝,九不義,十內亂。
看完以後,更覺得封述是針對自己皇姐蘭陵公主,心中更加不快。
不過清河王還是有風度的,他說道:“朝廷戰事緊急,如今不是修律的時候,君義(封述字)還是先回去吧。”
說完這些,清河王就拋下了《十科條》而去。
封述拿起自己的上書,只能長嘆一聲離開清河王府。
等返回家中,卻見到妻子正在丈量蜀錦,他疑惑的問道:“這是哪裡來的蜀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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