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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元和市40裡,前往岸城的路上!
“啪、啪、啪……”
斷斷續續的槍聲,響徹在山間的路上,傳出很遠很遠。
“答個嗒,答個嗒……駕,駕,駕!”
兩騎白馬奔騰而過,馬背上坐著兩人,皆是穿著藍色軍裝,揹著打成“炸藥包”的行軍被。
騎馬奔跑的同時,還不時的用手中的20響,反身朝後方射擊。
雖然兩人的打扮像是“大姑娘回孃家”,穿的煥然一新,但是身份卻很容易就能認出來——和平軍。
在這兩人的身後,跟著十幾名手持三八大蓋、騎著彪壯棗紅馬和黑馬的黃皮子反派軍,一邊跑還一邊叫囂著。
“追,快,別讓他們跑了。”
“小心點開槍,這兩個是值錢的寶貝,活抓肯定能領不少賞錢。”
“他們的馬跑不過我們,兄弟們,努把力,抓到這兩條大魚,賞錢都是我們的。”
……
這時,槍聲又響了,啪啪啪連續六槍,都來自駁殼槍。
一個反派軍中彈,捂著肩膀翻落下馬!
跑在後面、警衛員打扮的年輕和平軍,運氣和槍法都不錯,見啪啪啪幾槍打下一個叛軍,有點小得意的對前頭白馬上的和平軍喊道:“團長,這些叛軍的槍法,實在是太差啦。”
在奔跑的馬上射擊,由於太過於顛婆,射擊準頭通常都極差,要想打中一個人還真需要一點點運氣。
“不見得,他們這明顯是在放空炮,想抓活的拿去邀功。”
說話的人一臉凌然不懼的正色,語氣中充滿了自信,他就是奇蹟第五聯隊鐵三角中的其中一員——丁偉。
孔捷比兩人要差一點,這是大家都明白的一件事,要說丁偉和洛蒙奇之間誰更強些呢?
那就需要捋一捋其中的細節!
先說說丁偉吧,丁偉,一個真正的軍人,就像副總參謀長說的,敏銳、謹慎、膽大、細心,可堪大用。
正是因為他基於這些特點,所以他在戰場上很風光,給人的感受也好象是沒他不敢幹的事,也沒他不敢打的仗。
其實,他的膽大妄為正是基於他的謹慎細心之上,他是一個在做之前能把所有問題都想清楚的人,但為什麼在大家心裡,他還幹不過早期的洛蒙奇呢?
原因很簡單……
因為早期的洛蒙奇有一大特點是丁偉不具備的,那就是為了生存可以不擇手段,為了生存,為了能活下去,洛蒙奇可以拋棄、放棄很多很多,不安常理出牌,甚至可以為了兄弟們的傢伙什,可以舔著臉去裝孫子。
這種為了勝利,為了生存是可以沒有底線的人,他的行事方式也就更多也更讓人捉摸不定。
再者,丁偉是一位真正的軍人,個人能力很強,太聰明能幹,辦事太愛講道理、講原則,書生氣息很重,讓大家有種距離感。
也就是所謂的不接地氣!
而洛蒙奇不同,這傢伙愛用小聰明,開口閉口就是老子、特孃的,三句話不對就抄傢伙幹,可在這乾的過程中,往往又能做出乎人意料的“驚喜”。
這就會讓人覺得神秘莫測的同時,本能的又會感覺很親近,並沒有距離感,就會接地氣許多。
總得來說,在打仗上面,兩人的能力估計差不多,但是在帶兵招人能力上,洛蒙奇肯定更勝一湊。
“團長,你怎麼知道的?”警衛員有點好奇。
“看我揹著這麼多行李,他們準時把我當成大官了,這要是得手了,賞錢可不少,哈哈。”
丁偉大笑了一聲,反身看了看反派軍座下的馬匹,接著說道:“這樣也好,我們找個地方好好收拾他們。”
“他們的馬不錯,比咱們的快,這裡太暴露了。”警衛員喊道。
“確實是好馬啊,早晚都是我的。”
丁偉感嘆了一番,接著笑道:“傻小子,放心吧,他們捨不得殺我這個大官兒,看見我們的帶的檔案包了嗎?那就是我們的護身符,等下你給我看好咯,開槍的時候不許傷了我的馬。”
不愧是三大“土匪”中,排行老二的狠角色,被人追著抓,還有心思去掛念著撈一把。
“你的馬?團長,我都聽糊塗了。”警衛員懵比了。
“當然是我的馬了,我看上的就是我的。”
話音剛落,丁偉見這裡是兩個山包的口子,利落的一拉韁繩,停步調馬轉身,直接面向追來的反派軍,“小子,手裡的傢伙拿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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