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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寶珠的第一篇文章發表了,收穫了九十一塊錢的稿費,隨著郵局匯款單來得是兩本《故事會》樣刊,還有編輯的來信。

信裡肯定了故事的精彩之處,也暗示她多讀書多寫,繼續提高自己的文筆。

夏寶珠拿著身份證去郵局把錢取出來,然後買了兩袋奶粉,帶著《故事會》去鄧教授家。

鄧教授很高興這麼快又見到夏寶珠,聽到奶粉是她掙得了第一筆稿費買的,迫不及待地拿過書來看。

故事內容是八十年代末為背景,有一處大名鼎鼎無人敢靠近的鬼宅,背後原因是有人裝神弄鬼,讓這個地方不斷有怪異的事情發生,方便他們在宅子裡進行不法勾當。

一名公安將計就計,裝作被鬼嚇暈後送入宅子,最後破獲了一件跨多省的重大走私案。

夏寶珠一開始沒有點明公安的身份,用普通人的視角寫,劇情一層層反轉,最後完美結局。

內容緊湊,步步刺激緊張,帶了很多讓人疑惑的小鉤子,吸引人不停往下讀,尋找答案,直到最後才恍然大悟。

“好!寫得太好了!小夏,沒想到你第一次寫就能寫得這樣好。”

鄧教授一口氣讀完,直呼過癮。名家名作她喜歡看,包羅永珍的《故事會》她同樣喜歡。

“我在寫之前買了好多故事書看,學著上面寫的,編輯說我的文筆還需要提高一下。”

“文筆慢慢練就好,我一開始寫文章也是不行,毛病一大堆,後來寫得多了文筆就提上來了。小夏,你完全可以走寫作這條路。”

“嗯,我每天晚上都會寫,現在成了習慣了。”

夏寶珠只拿這個當副業,她不想抄襲,只想寫自己想寫的故事。

而且寫作不是知道大概劇情就能寫出來的,就算她知道那些名家大火的作品,她也寫不出來,沒那份功力。

“這個習慣好,水滴石穿,寫的多了成績就出來了,但英語也不能忘。”

接下來鄧教授拿著一本英文小故事讓夏寶珠讀給她聽。

夏寶珠讀得毫無壓力,她只需在該停頓的地方不停頓,等著鄧教授糾正就行。

“語調要注意,像我們平時說話一樣,要有感情,你聽我讀一遍,好好體會。”鄧教授接過書一段一段帶著夏寶珠讀。

新來的保姆羨慕地看著夏寶珠,她們交班的時候認識的。人家能獲得主家的認可,能學外語,她只能埋頭苦幹。

不過這樣嘰裡呱啦的語言,教她學,她也學不會,她嘴笨不會說。

讀書結束,鄧教授問夏寶珠什麼時候去深城,得知冷明輝獨自去了深城,她皺起了眉頭。

“你們不是打算要孩子嗎?”

“可能他覺得又不用著急了吧,畢竟他工作忙。”夏寶珠笑笑道,這樣的笑容在鄧教授眼裡是無比苦澀的。

“那你就在家好好學習,寫故事,以後等你的英語學好了,把你寫的故事翻譯成英文,我幫你發表。”

“靠誰都不如靠自己。”

夏寶珠在鄧教授挽留下吃過了午飯才回去。

她繼續轉悠在大街小巷裡,尋找著租房資訊。

“夏招娣,又瞎逛呢?”孫行衍和朋友站在音像店門前挑說話,一扭頭就看到夏寶珠那熟悉的身影,連忙叫住她。

“我在找房子。”夏寶珠想著孫行衍在這塊也算是地頭蛇,找他問房子應該更容易。

“你?找房子?做什麼?”

孫行衍上下打量著夏寶珠,衣著依舊極為樸素到寒酸。

冷明輝是不是怕他媳婦打扮起來把人都勾跑了,所以不給她錢買新衣服。

明明自己打扮得人五人六的,媳婦卻穿得像個農村老媽子一樣。

領出去好看嗎?不嫌丟面嗎?

這就是嫁錯男人的下場,如果嫁給自己,他能保證她每天穿得不重樣的,打扮得跟花孔雀一樣。

不過孫行衍可不是對夏寶珠有什麼想法,他純粹是拿自己和冷明輝比較而已。

“對,你知道附近哪裡有帶院子的房子往外租嗎?最好是沿街的。”

“你算問對人了,三狗,來,你家的院子還租嗎?”孫行衍拍著一個低頭看磁帶封面的男子,讓他抬起頭轉過身,面對夏寶珠說話。

“租啊,誰租?”三狗看著夏寶珠,一身窮酸樣,他不覺得夏寶珠能租得起他家的房子。

“我租,一年多少錢?”

三狗轉頭看了看孫行衍,像是在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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