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4章 探春(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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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賈母有鴛鴦這位精明能幹、忠心正直的大丫鬟,否則她的嫁妝也難逃毒手。
王夫人見周瑞連自己嫁妝都敢動,氣得肺都快炸了,對著周瑞家的好一頓爆錘。
這一次抄家,榮國府收穫頗豐,總得也搞了七八十萬兩財物,追平了探春從賴嬤嬤家裡抄出來的。
至於這筆錢該如何分配。
賈母也做好了安排,自己留十萬錢,剩餘七十幾萬,由賈赦、賈政兄弟倆平分。
對此,兄弟倆沒有意見。
這次抄家,損失最大的,看似是以賴嬤嬤為首的一眾刁奴們,實則不然。
賴嬤嬤等人被抄走的錢財,本就不屬於他們,此次不過是物歸原主而已。
真正血虧的是賈珍和賈蓉父子。
賈家一門雙公,哥哥是寧國公,弟弟是榮國公。
以傳統禮法而論,寧國府才是長房長子,故而賈珍輩分低於賈赦、賈政,卻是整個賈氏宗族的族長。
一般來說,長房年齡大,結婚早,子嗣也應該更多才對。
但不知什麼緣故,從第一代寧國公開始,子嗣變得特別艱難。
特別是到了賈敬這一代,幾乎是一脈單傳。
正派直系子孫少,意味著伺候的奴才也少了。
榮國府除了賴大這個總管,還有林之孝、吳新登、單大良、周瑞等好幾個管家。
反觀寧國府,居然只有賴二這一個總管。
一人統管全家的結果,就是錢財缺乏監管,很容易被底下人大肆貪汙。
因此,別看探春從賴嬤嬤家抄了八十幾萬兩財物,實際有超過七成以上是賴二從寧國府官中貪汙而來的。
賴家是抄了,原本屬於寧國府的錢,卻落入了探春的口袋裡。
由於賴大、賴二貪汙的錢混在一起被抄出,這麼多年下來,很多賬目都消失了,這麼大一筆財物竟成了糊塗賬。
賈珍不知道賴二從寧國府貪了多少,也沒有賬目明細,根本不可能從探春手裡要錢。
再加上賈母賭約在前頭,所有從賴家抄出來的,由探春全權處理。
賈珍只能幹吃啞巴虧,眼睜睜看著白花花的銀子進了探春的腰包。
抄完了贓款,接下來就該處理一干貪汙的奴才了。
賴嬤嬤等人貪了那麼多錢,上至老祖宗賈母,下至小姐少爺,都不可能輕易饒恕。
賈母下令,將賴嬤嬤一家子發配到寧國府名下的黑山村莊挖煤。
黑山村的莊頭,正是書裡趕了一個多月的路,前來京城給賈珍交租的烏進孝。
黑山村位於東北的苦寒之地,氣候嚴寒,環境惡劣。
在那種地方挖煤,苦逼程度,不亞於西伯利亞挖土豆。
賴尚榮出生後被放了出去,這次又在榮國府的權勢壓迫下,重新成了奴籍,成了最下等的賤奴。
林之孝、單大良、吳新登等人,以及他們的家人,也得到了懲罰。
值得一提的是,林之孝的女兒小紅,本該與父母一起受罪。
探春想起書中小紅的聰明伶俐、有情有義的人,心生憐惜,特意從賈母那邊將小紅要來,留在自己身邊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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