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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行。
男兒行,當暴戾。
事與仁,兩不立。
男兒事在殺鬥場,膽似熊羆目如狼。
生若為男即殺人,不教男軀裹女心。
男兒從來不恤身,縱死敵手笑相承。
仇場戰場一百處,處處願與野草青。”
“男兒莫戰慄,有歌與君聽:
殺一是為罪,屠萬是為雄。
屠得九百萬,即為雄中雄。
雄中雄,道不同:
看破千年仁義名,但使今生逞雄風。
美名不愛愛惡名,殺人百萬心不懲。
寧教萬人切齒恨,不教無有罵我人。
放眼華夏三千年,何處英雄不殺人?
我輩熱血好男兒,卻能今人輸古人?”
到這裡,所有人都被震住了,詞句之間,那驚天的殺意撲面而來,特別是那句,“殺一是為罪,屠萬是為雄,屠得九百萬,即為雄中雄。”就連殺人無數的段熲,就為之一懾,彷彿見到了鋪滿屍體的修羅場。
更何況是其他們,不知不覺間,他們的後背已經滿是汗水,頭上也是一額冷汗,這篇文章,了不起啊!
“今,胡人南侵殺我子民,又聞胡人以我漢家兒郎為奴,我堂堂炎黃子孫,豈能為胡人之奴。
先陳湯將軍有言,明犯我強漢者雖遠必誅,今吾亦言,以漢兒為奴者,奴我同胞者,必殺之。
凡我漢室子民,或心慕我漢室之英雄豪傑,發現胡人以我漢兒為奴,皆可殺之,割右手手掌獻於幽州府,可得銅錢二十貫,羊十隻,也可折現,並刻碑記之。”
荀彧瞪大雙眼,還可以這樣,以義導之,以利誘之,以名驅之,前面一文引得所有人豪氣沖天,恨不得提刀砍人。
之後點出胡人以漢人為奴,那是任俠估計就已經恨不得殺去草原,又以利誘,畢竟二十貫錢對於平民百姓來說,就已經是鉅款,何況還有十頭羊,不過,那些任俠大概都會選擇折現。
最後刻碑記之就直接衝昏那些任俠的頭腦了,這跟青史留名沒什麼區別。
荀彧可以想像出,這文一傳開,絕對會有無數任俠衝向草原,無盡的腥風血雨,刀光劍影,會將草原染成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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