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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眼裡沒有了眼淚,也沒有了恨意,只有大仇得報的快意,“我出來第一件事,就是喝藥墮了那個孽種,就是那時候,遇上了我男人。他什麼都知道,還願意帶我回南山村,我同他說,我一輩子都不會出山的,他說,天高地闊,我想去哪兒他都陪著我。要不是家裡沒糧了,我才不把他趕出去找活計呢。”
說起蘭採林的叔叔,也就是胡小英的夫君,她嘴上都是埋怨,可臉上都是甜蜜。
她坐起來,坐直了身子,正視李竹,“你來到南山村,想必也有自己的不得已,可你不用管那許多,你只管好好過日子就是了。來這兒的人,大多都是想好好過日子的,不然誰會願意在深山老林裡待上一輩子啊。”
李竹的心疼都掛在臉上,反倒逗得胡小英“噗嗤”一笑,“旁人若是聽到我殺了人,都是一臉驚恐,好似我是什麼十惡不赦的壞女人。你瞧你,好啦,不要一臉苦相,我手刃仇人,大仇得報又覓得良緣,你該咧開嘴笑,為我高興才是。”
她似乎又回到了那嬌憨不知事的單純模樣。
李竹努力扯起個笑臉,“嗯!咱們都得高興,好日子還在後頭!”
胡小英:“對嘛,這才對。你也不用怕村長,生死都不怕的人,還怕被趕出村嗎?”
她這話說的有些意味深長,李竹沒細想,可被丟在山裡的草根若是聽到,可又要破口大罵了。
被打暈丟在山外的草根又醒了過來,實際上,這一路被兩人抬著晃悠,他已經醒了許多回又被晃暈過去了。
就像李竹所想,帶草根出村的人不可能冒著危險在山林裡把草根丟出去,只是找了處空曠的地方,把人放下,見他快醒了,就走了。
草根徹底清醒後,齜牙咧嘴的爬起來,他被綁著的手腳已經鬆開,身邊是幾個包袱,全是他的家當。
但他藏在屋裡的積蓄卻不在這裡頭,他狠狠咬牙,必須得回去拿,不然他難道還要自己找活計才能有活路嗎!
他在林子裡轉悠了半天,四面全是密林,連剛送他來的那兩人的腳印都尋不見。
找不到方向,他只能在山裡亂轉。
轉到天色暗沉,人都暈頭轉向餓得不行,還找不到出路,只能茫然的走,最後餓暈在一處,再也爬不起來。
草根是個偷兒,且是個窮兇極惡的偷兒,做他這一行的都是盯著富人,為的是錢財。
他並不,但凡是旁人身上或是家裡有的東西,他看上的,他就去偷。
也不論窮人富人,即便是木匠賴以維生的刨具、織女用來賺錢的木梭、瞎眼婆婆使的柺杖…只要他看上了眼,就必定想方設法偷來。
可終日做賊,又怎麼會不敗露呢。
六年前,草根偷了個五六歲孩童的手鐲。
那孩子一看就是偷跑出來的,聰明、機靈,草根見他身上的料子值錢,脖頸上的項圈也精美,偷了手鐲尤嫌不足,又見四下無人,便想把這孩子身上的值錢物件都拿了,可又恐孩童吵鬧,便用溼布團堵了這孩子的嘴。
東西搶完,他拔腿就跑,全然忘了還有個臉色青紫,憋得喘不過氣的娃娃。
等這家人找到孩子的時候,見到的就只是具身上值錢物件被搜刮乾淨的屍體了。
這家人富貴,孩子是掌中寶,不然也不會養出偷跑出來的玩的膽大性子,可誰知這一去,就把命丟在了外頭。
孩子的家人悲痛欲絕,花了大價錢找兇手。
偷兒認偷兒,草根動手再隱蔽,他的同行也是能看出些名堂的,又為那大額懸賞心動,便主動說出草根有殺害這孩子的嫌疑。
典當鋪的夥計收了草根來賣的手鐲、項圈和衣裳,自然也記得一身落魄卻拿出的盡是富貴東西的草根。
兩方一指認,那家人報了官,草根被通緝,慌不擇路進了山,誤打誤撞的逃進了南山村。
大山無眼,辯不出好人壞人,只要是進了山的人,生死都由天定。
草根在山裡奔逃,慌不擇路進了南山村,自覺從天手裡搶過一條命,自然自得。
剛進來的幾年,他安分守己的緊,可是本性難改,不事生產偷摸慣了的人,真的就會老老實實的靠雙手謀生路嗎?
他後來也偷過村裡人的東西,但是有人命官司在前震懾,他不似從前那麼囂張,只敢偷摸些吃食,或是不打緊的小玩意,所以一直沒人察覺。
直到在李竹這兒,他碰到了硬茬,又因本性暴躁,這麼陰差陽錯的得到了報應。
李竹不知道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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