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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滴血認主很低端嗎?我看小說上都是這麼寫的啊。”
旺財說:“不啟靈的話還行,啟靈以後還滴血認主就很低端了!”
“那你怎麼認主的?”
“當然是我覺得誰是主人,誰就是主人啊!是不是感覺本劍很智慧,很厲害?”
周雨傑下意識地與小說裡的東西結合起來,然後想起有一些神器啊什麼的,就不需要滴血認主,都是主動認主的。
不過,在小說裡感覺那麼高階的東西……被旺財一說,感覺好隨便啊!
周雨傑說:“我還是覺得滴血認主好一點,穩定靠譜,滴一次血,終生繫結,跟你這種隨隨便便的妖豔賤貨完全不一樣。”
“誰說我很隨便了?本劍一點都不隨便!”旺財果斷不服,舉證道:“不算你跟你女朋友,本劍一共經歷過15位主人。在進行認主的時候,本著雙方自願的原則,本劍會跟主人簽下契約。只要主人簽下契約,她們就會在本劍身上留下一份個人神識印記。接下來只要在契約期間內但凡有一點點覺得本劍不忠的,這份個人印記就會消失。”
旺財說著就劍身一抖,一副畫面展現在周雨傑眼前:“15份神識印記都在這裡,還有她們在神識裡的留言,這是才是真正的誠信標準好嗎?”
旺財驕傲極了。
周雨傑看著這一副畫面默然不語,這是哪來的某寶即視感?每個印記後面竟然還有個人評價?
你離某寶只差了一個五星好評。
旺財接著說:“而且,只要是啟靈了的東西,認主以後會不會叛變完全在於它是不是想叛變,根本不是說你dna驗證繫結了它就不會叛變的。只要它高興,想怎麼叛變都行。”
周雨傑一驚:“這麼不安全的嗎?”
不過旺財解釋道:“其實不產生靈識的時候更不安全,那時候東西就真的只是東西,誰拿到了都可以用。我們這種啟靈以後有自主意識的就不行了。”
“也是。”周雨傑點了點頭,然後說:“你說了那麼多,我覺得很有道理,然後我現在有一個問題。”
“說。”
“你怎麼沒跟我或者我女朋友籤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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