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氏刀客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62章 好隊長,風起1936,陳氏刀客,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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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矚目中,陳世襄抬手招了招,隨後不知從哪個犄角旮旯裡,跑來一個上身穿著襯衫,下身穿著軍褲,手裡拿著一根鞭子的人。

“審訊班的!”佇列裡有人驚撥出聲。

審訊班的人,在明面上,通常只會聽見人們說他們的好話,因為審訊還得靠他們。

審訊看似粗暴簡單,但其中也自有一番技巧,對付普通人,誰都能輕易逼供,但他們特務處面對的,恰巧都不是普通人。

而在背地裡,審訊班卻是被人跳著罵的存在。

一則,審訊班的人不用冒著出外勤的風險,只需要待在區部,揮一揮鞭子,耍一下烙鐵。

危險與他們無關,功勞與他們並存。這讓那些得冒著子彈往上衝,從而賺取功勞的外勤隊員們,難免心裡不爽。

二則,審訊班的人大都有點變態。天天用鞭子抽人,別人叫得越痛苦,他們聽得越舒服……這種人指定有點毛病,不易容於正常人。

“怎麼還有審訊班的事?”佇列裡有人小聲嘀咕,心裡有種不妙的感覺。

一邊說著要“罰”他們,一邊又把審訊班的人叫了過來,這實在讓人難以往好的方面聯想。

通常的“罰”,難道不是關禁閉,降職處理之類的嗎?

“大家都是純爺們,要是關你們禁閉啥的,難免顯得娘們了些。”陳世襄出聲道。

審訊班的人在他身後站定,雙腿張開與肩同寬,雙手跨立,手裡握著的鞭子垂落下來,透過雙腿間的縫隙,能看見鞭子上隱隱沾染著的血痕。

這是一根結實耐用,經過實踐檢驗過的鞭子。

“咱們特務處情況複雜,不養閒人,沒那個時間用來關誰的禁閉。今天,當著大家的面,我正好給你們講一下一隊以後的規矩。

“我一隊的人,從今天開始,往後再有犯錯之人,一律只有兩種處罰。

“犯大過者,諸如此二人,直接槍斃;犯小過者,”陳世襄頓了一下,他掃一眼眾人,然後以張大榮為例。

“罪不至死之人,一律鞭笞,五鞭起步,有加無減。”

陳世襄聲音落地,佇列安靜了一下,隨後所有人都悄悄轉動眼球和腦袋,目視左右,想要看看其他人是什麼反應。

鞭刑,這可是直接施加在肉體上的刑罰。

他們都見過特務處那些被鞭子抽過的犯人,一鞭下去就是一道血痕,皮開肉綻,看著都疼。

這玩意如今要落到自己人身上,這好嗎?眾人面面相覷,不敢言語。

笞刑,古代五“刑”之一,針對罪行較輕者設。

通常是以竹板、木板拷打犯人的臀部、背部等不那麼致命的地方。鞭刑也是笞刑的一種,區別在於刑具是鞭子。

在1910年,大清頒佈的現行律法之中,諸如梟首、凌遲等野蠻殘酷的刑罰,被明文廢除。甚至連笞、杖、徒、流、死舊五刑也被改為罰金、徒、流、遣、死新五刑。

當然,文字是文字,實際是實際,具體如何,咱不知也不說。

反正哪怕現在崇尚民主與科學的民國,鞭刑也並不罕見——至少在特務處是家常便飯。

眾人眼巴巴地看著陳世襄,短短的時間內,他們的心情已經跟大山一樣起伏,如長江一樣扭曲。

槍斃和挨鞭子,無論哪一種,聽起來都不是那麼輕鬆的。

槍斃,非我所欲也,挨鞭子,亦非我所欲也,二則卻必得兼。

“張大榮,以權謀私,私拿百姓財物,有違軍法,念其初犯,此次僅罰五鞭,今後當以此為戒。”

說完,陳世襄看向張大榮,“張大榮,你有異議嗎?”

五鞭?

濃厚的烏雲雲層,好似突然透射下一道金色的陽光,讓人感到溫暖和舒服。

張大榮來不及想別的,忙不迭點頭。

異議?看看那兩具屍體吧,隊長跟你客氣,你可別真的跟隊長客氣。

本以為這次就算逃過了死罪,也得脫一層皮,現在看來,卻是自己想多了。

隊長是個大學生,是個文化人,是個講道理的,哪是那些蠻橫之人能比的。

陳世襄對站在身後的審訊班之人示意了一下,那人點點頭,直接走上前,朝著張大榮一拱手。

“得罪了。”

張大榮看著對方手裡那根暗紅色的鞭子,略感牙疼,有心想讓對方看在自己人的情況下,收著點力,但隊長就在一旁虎視眈眈,他實在沒那個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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