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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三爺爺清點了一下錢款,便拿出提前準備的合同讓孔達簽字,按手印。當大隊部的公章扣下之後,合同正式生效!
孔達拿著合同拍了一張照片,發到了朋友圈裡,寫了一個標題:請稱呼我‘孔塘主’。
兩人閒聊幾句,孔達便離開了大隊部,準備
前往水坑,啊,不,魚塘。既然已經是‘塘主’了,那就不能說的那麼俗套了。
古寨村的村後又兩個水坑,相隔不過十幾米遠,左邊的較大,佔地約四畝,右邊的較小,佔地約兩畝。這兩個水坑都是早些年村子裡蓋房取土,村民挖出來的大坑。雖然面積大,不過不深,最深的地方四米左右。
兩個水塘先後都被村民承包過,前任承包者還往水坑裡種植了一些荷花。荷花繁殖力強,當初的一小片已經長成了一大片,覆蓋了整個大半個水塘。此時,正是荷花生長的季節,翠綠色的葉子,紅白色的花,在水面上晃動,煞是好看。
孔達走馬觀花的檢視一番,便轉身朝著家中的方向走去。水塘已經承包了,若想養魚必須要清掃一下。水裡如果有鯰魚,黑魚之類的大型食肉淡水魚,那即便是撒上魚苗也沒有收穫。
興隆兔場的廠房裡放著一臺大功率抽水機,可以借來一用,順便將那條招人煩的哈士奇也送回去!省的整天和大黃搶食,搞得家裡雞飛狗跳!
“孔達,把你的合同給我看看。”,孔達剛剛進家,孔母便從堂屋裡走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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