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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個智障,智力相當於5歲的小孩。嫌疑人是一位68歲的老頭,與受害人住在同一個村子裡。
對於老頭的犯罪事實認定已經是板上釘釘了,因為受害人進行人工流產後,dna結果顯示孩子確實是那老頭的。
受害人即使生理年齡已經21歲了,但她的智力只有5歲,在法律上並沒有性同意能力,老頭的行為確實是屬於強*奸。
很難找到辯護理由改變老頭的犯罪定性,估計他的家人也找律師問過,定罪是很難改變了,他們希望爭取判個緩刑,畢竟老頭已經68歲了,自身還患有糖尿病高血壓高血脂什麼的,怕他死在牢裡。
這麼大年紀渾身病還幹這麼傷天害理的事兒,黎珈最痛恨這種人,但沒辦法,是她自己要求老宋要多一點工作的,如今案子找上門,她再痛恨也得接著。
把代理手續搞好,黎珈開始研究應該要從哪個方向著手。
法官考慮量刑的時候首先考慮的肯定是嫌疑人的認罪態度。這是一個大問題,因為那老頭一直不肯認罪,一直喊自己冤枉。
所以,她必須要去看守所見一見這老頭。
辦理會見申請後,5日後黎珈去到看守所,見到了她的委託人,也就是本案的嫌疑人,68歲的陳大強。
陳大強年輕時還是個鄉村小學老師,家裡的孩子都挺出息也挺孝順,教書育人三十幾年本該桃李滿天下了,沒想到臨老了卻犯了這樣的事。他佝僂著身子,被獄警押了過來。
待他坐定後,黎珈道:“陳大強,我是你的代理律師,黎珈。”
陳大強一聽到她是律師,立刻嗚嗚嗚地掩面痛哭,哭訴自己冤枉,求黎珈一定要幫他。
坦白說,黎珈真的很痛恨陳大強這種人,做出這樣的事,竟然還敢說自己冤枉。但她還是耐著性子跟他說:“陳大強,受害人肚子裡的孩子已經證實是你的,這事板上釘釘你無從抵賴,如果你不想進監獄,我勸你還是認罪認罰吧。這樣我幫你爭取緩刑還能多幾分成算。"
“我不認,黎律師,我真的沒有強*奸她......”
黎珈心裡翻了無數個白眼,還說他以前是老師呢......“她的智力只相當於五歲,沒有性同意能力,不管她看起來是否願意,只要你跟她發生關係,那便是強*奸,這是你無從抵賴的。”
“可我給了錢的,我頂多也只能算個嫖......黎律師我求你了,他們都不相信我說的話,那日阿黃夫婦倆不在,曉麗自己一個人帶著弟弟,我是左等右等等不到他們夫婦回來,事後我給了曉麗50塊,還給她買了棒棒糖,她可開心了。我怎麼也沒想到兩個月後,阿黃夫婦竟然說曉麗有了,說我吃白食不給錢,還讓曉麗大了肚子,讓我給他們十萬,不然就去告我。我當時想著他們夫婦訛我呢,誰想到曉麗肚子裡的真的是我的,我當時用的還是阿黃家裡備著的小袋子,是他們夫婦設計陷害我!”
“你,你是說,受害人父母讓受害人賣ying?”黎珈聽著這事兒觸目驚心。
“對。”陳大強擦了擦淚,“說起來曉麗也是挺可憐的,她爸爸阿黃是個雙腳殘廢,她自己五歲那一年發高燒沒有得到及時的醫治成了智障。他們家裡幾乎所有的收入都來自她媽媽撿破爛。五年前阿黃夫婦又有了一個兒子,他們哪有能力養多一個孩子呢,於是曉麗就被他們......”
“所以,跟受害人發生過關係的,不止你一個人?”
“坦白說,我們村的男人幾乎......唉。我跟警察說過的,但警察找不到證據,村裡的男人也沒有一個承認......”
這可是強*奸啊,會承認才怪!誰會那麼傻把自己往牢房送呢!
這件事需要調查的地方還有很多,但即使陳大強所說的是事實,也不足以改變整件事情的定性,只能對量刑有些用處。
“陳大強,你所說的我會盡量去核實,但我可以告訴你的是,即使你說的是事實,但你的行為的的確確是強*奸,這你真的撇不清,所以我建議你還是認罪認罰,你自己好好想想吧,我先走了。”
從看守所出來後,黎珈立刻趕回律所,她得想想辦法看如何核實陳大強方才所說的話。
唉.....沒想到,這個案子比她想象中要複雜得多。
他說的會是真的嗎?難道黃曉麗真的被自己的父母推出來賣ying養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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