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裹小腳的妻子,晚清讀書人第一人稱視角,諷刺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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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一嘗脂粉味。”
“你先是瞪著他,倍感屈辱。”
“但在這大旱大災的年頭,那塊沉甸甸的銀元在你手心像盛開的食人花,對著昆蟲散發著致命的芬芳。”
眾人:“......”
“禮義,買不了大煙。”
“廉恥,還不了賭債。”
“那時的你已經輸紅了眼,咬了下那塊銀元就把小李帶到了家裡。”
但凡正常男人都不會幹出這種事。
哪有人把妻子......
真是抽大煙抽瘋了!
而南宋明朝則有些腐儒認為沒什麼。
女人嫁過來不就是夫家的人嗎?
支配權在於一家做主的男人,他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這一夜,小李像是這大旱大災中的一位流民突逢傾盆大雨,他的嗓子乾涸的快要冒煙,忍不住張大著嘴在露水中沖刷了一次又一次。”
“雨水打在地上浸出了一層積水,他大字型的躺在大地懷抱中安然入睡,你聽不到娘子絕望的哭聲,在靡靡之音中你夢見自己得了一顆搖錢樹,只要不斷鞭撻就能掉下金銀珠寶。”
“此後,你變成了職業龜公。”
“......”
呂雉面色難看不已,所謂的第一視角根本無法代入,她只覺厭惡至極。
真是個混賬東西!
這種沒有人性的畜生就該死。
存在活在的意義就是禍害他人,貪婪和慾望只會越來越大,像無底洞般永遠填不滿。
而事實證明就是如此。
“一開始你還想著還了賭債存點錢就不做了,然而時間飛逝,羞恥心漸消,貪婪和暴虐卻在滋長。”
“慢慢的,你只想榨出更多的金錢供你揮霍,你大女兒漸漸長到了五六歲,你平時很嫌兩個丫頭片子影響你做生意。”
“東巷有戶人家兒子是個暴躁傻子,他爹孃怕天足的買來就跑了,於是就出了大價錢張羅著給兒子買個小腳的童養媳......”
聽到這裡,敏銳的人率先察覺到不對勁。
“我”這個畜生不會讓女兒裹小腳賣童養媳吧...?
果不其然,下一秒。
“你強迫你娘子給女兒裹起小腳,民間有言小腳一雙,眼淚一缸。”
“......”
“小姑娘疼的睡覺也哭,走路也哭,大眼睛都被眼淚泡腫了。”
“女兒求你把腳放開,你一時也有些心軟,但想到那戶人家開的金額便狠下心拒絕。”
一時間,歷朝歷代眾人都沉默了。
此刻“我”與開頭下定決心日後不讓女兒裹腳是如此的諷刺...
諷刺,太諷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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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第一部分的第一人稱視角故事來自《活著》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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