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名揚內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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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詢室中的記錄員,是一科的。
但是隔壁觀察室內的人,有一科,也有二科的。
方俊輝很清楚,這次必須把這胖子給辦了。
否則的話。
輕信嫌疑人,無端懷疑警員。
這頂大帽子一旦扣在他腦袋上,他的威望必定會大受打擊。
處長再有半年就退休了。
自己的學歷不如楊芸。
若是威望也不如楊芸的話,處長寶座,豈不是就要拱手相讓了?
“孫平安!”方俊輝冷喝一聲。
“就算由你來判斷嫌疑人是否失去抵抗能力。”
“那為什麼你要下那麼重的手?”
“醫院的診斷報告寫著,嫌疑人雙臂骨折,情況較嚴重,需手術治療。”
“童晶指導員是你師父對吧?你師父被嫌疑人捅了一刀。”
“所以,你這就是含怒出手,打擊報復。”
要是楊芸質問,看在那張臉的份兒上,孫平安還能心平氣和的說話。
可你方俊輝算個什麼東西?
從一開始的態度,就表明了想找事兒。
既然如此,誰還會給你面子?
胖爺我懟不死你。
“你腦袋是進水了,還是被驢踢了?”
“我要是打擊報復,下重手的話,直接朝腦袋招呼就完事兒了。”
“一棍子打死,你知道我是在嫌疑人失去抵抗前還是失去抵抗後?”
“我至於那麼麻煩,非去攻擊嫌疑人的胳膊?”
“你一個坐辦公室的文職警察,跑來質疑一個執行抓捕任務的外勤警察。”
“這算不算外行指導內行?”
“你有什麼資格指導我的工作?”
“警員執行抓捕任務,首要是保證自身安全,而不是去胡亂猜測嫌疑人會如何。”
“我他嗎又不是嫌疑人肚子裡面的蛔蟲,我能知道嫌疑人是怎麼想的?”
“你……”方俊輝無能狂怒,氣得說不出話來。
當然,更因為他找不到反駁孫平安的話。
“好!就算你是為了令嫌疑人失去抵抗能力,才打斷了嫌疑人的胳膊。”
“那嫌疑人腿上的傷,你又怎麼說?”
“診斷報告寫的非常明確,多次重複擊打同一部位。”
在方俊輝看來,這一點根本無法狡辯。
可是,真的無法狡辯嗎?
“按照警務條例,在抓捕嫌疑人後,嫌疑人若受傷,可進行緊急救治。”
“有這條吧?方科長?”
孫平安的語氣戲謔。
“有!”方俊輝點頭道。
“我當時控制了嫌疑人後,發現嫌疑人腿部抽筋情況極為嚴重。”
“所以我那是在緊急救治嫌疑人,緩解嫌疑人的痛苦呢!”
“你少跟我胡扯。”方俊輝一拍桌子,怒道。
“緩解嫌疑人痛苦,能把腿抽爛掉?”
“小腿肌肉撕裂,腿筋撕裂,外放傷口。”
“醫生說了,這樣的傷,就算是治好了,也會留下終生殘疾。”
“這是救人還是傷人?”
孫平安聳聳肩,道:“我是警察,又不是醫生,我怎麼知道?”
“你用棍子抽腿試試唄!看能不能造成這種程度的傷。”
“說不定嫌疑人自己有病,被誘發了呢!”
“這也能怪在我的頭上?”
“那豈不是說,如果有人摔倒了,我好心上去攙扶起來,結果人家心臟病犯了,家屬認定是我造成的,非要我賠償負責?”
“還有天理嗎?還有王法嗎?”
方俊輝差點沒被氣出腦溢血來。
“緩解腿部肌肉痙攣,可以使用的方法很多,為什麼你要用棍子?”
“你還說不是在惡意打擊報復?”
孫平安不緊不慢的笑道:“方科長,飯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講,莫須有的罪名我可不認。”
“咱們大夏幾千年的歷史,你怎麼就知道我的方法一定不行呢?”
“要不,你找幾個腿部肌肉痙攣的人,我當場試給你看嘍!”
“如果我的方法不行,你再嗶嗶也不遲啊!”
“你……好,我就讓你當場試,做不到的話,你就是惡意打擊報復。”
方俊輝已經被架起來了,現在低頭,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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