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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林宇也不讓她來,畢竟來那麼多人一點用都沒有。

所以林曦最後才沒有過來,留在山水莊園裡繼續工作。

此時此刻已經開庭了。

林宇站在被告席上,聽著林喜鳳在那裡一把鼻涕一把淚的痛斥自己。

而林丹則坐在她母親的身旁,臉上滿滿的都是尷尬之色,並且還對林宇投來了充滿歉意的目光。

林宇笑著對林丹搖搖頭,示意她不必放在心上。

看到林宇的暗示,林丹臉上的表情才不那麼僵硬。

“法官大人,這個傢伙就是一個有暴力傾向的無恥之徒,他是故意打死我家的狗,這是典型的故意毀壞他人財物,還請法官大人你一定要為民女做主啊!”

林喜鳳抹著眼淚對臺上的那個女法官大喊道。

那個女法官臉上露出一點想笑似乎又不能笑的表情。

畢竟林喜鳳的話實在是太搞笑了。

她一口一個法官大人,而且還自稱民女,搞得好像是古代的品平民女子在向縣太爺告狀似的,不管從哪個角度看都很違和。

“你不用叫我大人,叫我法官就行了。你也不用自稱民女,這裡沒有那麼多規矩,嚴肅一點就可以了。”女法官認真的對林喜鳳說道。

隨後,女法官就朝林宇看了過來:“被告,原告的話你都聽見了,你有什麼要說的嗎?”

林宇一聲沒吭,律師王明直接起身說道:“對於原告剛才得說辭,我有極點疑問。原告聲稱被告是一個有暴力傾向的

無恥之徒,這完全是她的主觀臆斷,沒有事實根據!除非她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被告有暴力傾向,可是她有證據嗎?”

“第二個便是故意毀壞他人財物這一點,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最重要的就是故意,然而被告是在走夜路回家的路上突然被衝過來的犬隻襲擊,被告不得已才出手擊打該犬隻,最終導致該犬隻死亡。因此我認為,被告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被迫還擊,屬於正當防衛,不構成故意毀壞他人財物!”

相比起林喜鳳的大喊大叫和謾罵指責,律師王明的話條理清晰,邏輯嚴明。

可以說兩人根本就不是一個層次的對手。

法官點了點頭,又朝林喜鳳看了過趣。

林喜鳳連忙給坐在她身旁的那個中年男律師使眼色,於是那個中年男律師當即站起身來:“法官,原告的寵物犬已經送去屍檢,這是屍檢報告。經過第三方機構的鑑定,得出的結論十分驚人,那就是犬隻的死亡原因是因為頭部受到重物擊打,導致頭蓋骨破碎創傷大腦。”

“那麼問題來了,原告的寵物犬分明是被人用重物擊打致死,可被告卻聲稱是他用拳頭打死,毫無疑問被告是在撒謊!”

“被告為什麼要撒謊,原因也就很簡單了。”

“很明顯,被告是故意將原告家中的犬隻用重物毆打致死,為了逃脫責任,他才聲稱自己沒有動用武器,而是用拳頭擊打致死的。這分明是一種故意的行為,而且還……”

林喜鳳的律師話還沒有說完,律師王明就舉起手道:“我有異議!原告律師所說的只是他的推測,並非事實,如果原告方要證明被告是用某種兇器將犬隻擊打致死,那麼兇器在哪裡?沒有這個至關重要的證據,原告的言論便不成立!”

林喜鳳的律師當即說道:“兇器自然是被被告藏起來了,而案發地點位於白河鎮桃花村,只是一處偏僻的農村,監控手段缺乏,所以也沒有錄音錄影證據。但是第三方機構對死亡犬隻的屍檢報告,就已經是最強有力的證據!”

律師王明,與林喜鳳的律師你一言我一語不斷交鋒,法庭上的氣氛越來越激烈。

不知不覺兩個多小時過去了。

王明滿頭大汗,那個律師也一臉的疲憊之色。

甚至就連那個女法官的臉上也露出了一點倦容。

而現在,爭論的重點只有一個,那就是林宇到底是用拳頭將林喜鳳家的狗打死的,還是林宇用某種兇器將林喜鳳家的狗打死。

這個問題看起來好像不重要,實際上卻是很關鍵的。

因為林宇是用拳頭將那隻狗打死,那麼林宇就是正當防衛。

可林宇如果是用某種兇器,比如說棍棒將狗打死,這就不是正當防衛而是故意毀壞他人財物了。

畢竟誰沒事隨身攜帶一根棍棒呢?既然攜帶棍棒,那就足以說明是故意的了。

“被告律師你還是堅持被告是用拳頭將原告寵物犬打死這個說法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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