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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寫小說,但上輩子寫過啊,因此也不用多說,經驗是豐富的很。
正當電腦對面的大劉驚訝於自己能遇到了同行之時,戚烈這個觸手怪已經敲出長篇回覆,根據他的經驗。
“既然你上網,並且逛論壇的話,那就應該知道,在網路上已經出現了一種新的文學載體:網路小說。像超長篇小說的話,其實我更建議你先在網路渠道發表,因為這裡能夠實時瞭解到讀者的反應......”
在2004年,這時候的網路小說付費制度已經成型,而早期的網路小說分成絕對是作者的美好時代。
具體有多美好?
此時的讀者訂閱小說,每千字付費兩分錢,而網站則分文不取,全部交給作者。
是的,沒看錯,這時候的網站方各種弱勢,全年虧本運營,跟後來的五五分成、霸王約相比,完全是兩個極端。
誠然,網路小說以爽文為主,但那是行業高度發展成熟之後的套路,在早期而言,其整體風格還是百花齊放。
比如一代神作《誅仙》是爽文嗎,它有嚴格的裝逼打臉套路嗎,顯然是沒有的,甚至按照十多年後的觀點來看,這是妥妥的虐主、綠帽文......
至於《三體》系列的暗黑色調,這也完全不用擔心,論及反人類、血腥,還能比得上十多年後眾多末世文?
連天室內,兩人溝通了很多,關於網路文學,大劉也對其有了新的理解,而最....最主要的一點。
此時法律層面來說,文學作品的電子版權、紙質版權,都還是徹底割裂開,兩者可以由作者本人分開出售,這才是戚烈建議大劉可以試水網路渠道的原因。
說了這麼多,大劉已然是心中有底,在戚烈一番點撥之後,關於《三體》系列故事,顯然也走向了跟上位面完全不同的路線。
在交流了小說問題之後,大劉自然也對戚烈這個人比較感興趣了,試探著打聽。
“你對網路小說如此瞭解,難道已經是從業人員?”
這輩子的戚烈可沒發表過作品,他哪裡還敢亂說,趕緊否定三連走起。
“不、我沒有、我不是。現在我已經不寫網文,目前我是做網際網路,拍電影、開發電腦遊戲、做論壇運營,超級參謀部論壇現在就屬於我在管理。”
在科幻大佬面前裝逼,這種感覺真是挺刺激,總是有一種說不清的莫名爽點。
當然,在電腦另一端的大劉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了,很久之後才調整好心態,不談論壇,他對電腦遊戲的開發還是很感興趣。
“電腦遊戲?這個我知道,很天才的發明,真的。”
或許是想起自己年輕時光,當年也是個痴迷遊戲的網癮少年,驟然結實到做電腦遊戲開發的人物,又怎能不感慨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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