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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夜,林莊莊躺在床上,輾轉反側。

明陽山的常景銳同樣夜不能寐。

“她好可愛!”

左翻翻。

“她說話的樣子也好可愛!”

右翻翻。

“萌萌噠!”

常景銳看著屋子裡的光,想著小姑娘。

“明天!”

常景銳做出決定:“明天我就去打聽她是誰,明天就提親!”

今天白天太忙,不然,他今天就行動了!

他可不想像王子祥那個傻蛋似的,拖著不行動,一直談戀愛,還想等人家姑娘長大,結果,就等回來一頓打,還有一具屍體。

蠢死了!

“以林家的財力。”

常景銳信心十足:“那姑娘家裡的人,還能拒絕我?”

看著那小姑娘的打扮,就是最普通的農家女。

這世道雖然有士農工商的排行,但女人又不算人,只不過是家裡的財產,只要他彩禮給到位,別說他是一個小小管事,就是林家最下等的家奴,都能娶到心儀的姑娘!

他早就看透了這一切!

那姑娘年紀也就十幾歲,沒關係,先娶回家,慢慢等她長大,順便培養感情!

過幾年,帶她回國,找到寶藏。

再生個孩子……

光是想想,常景銳都覺得這日子越來越有盼頭。

一直到天矇矇亮,遠處村裡的雞叫聲傳過來,常景銳才支撐不住,沉沉睡去。

等常景銳再醒過來時,已經到了中午。

“哎呦我去!”

常景銳發現自己尿床,啊不對,是那啥了。

“我這個牲口,嘻嘻。”

常景銳嘴裡罵著自己,心裡可不覺得有什麼。他一個身體健康的少年郎,身上出現一些青春期男孩子都會有的反應,那是再正常不過了。

等他美滋滋地換一身衣服,把換下來的衣服洗乾淨晾起來,才拎著一袋錢,離開鉛筆廠。

直接往下河村走。

按照前天夜裡小姑娘的位置和奔跑的方向推測,那小姑娘就是下河村的人。

在建造鉛筆廠之前,常景銳考察過附近的情況。這個下河村總共有幾十戶,一百多口人,是距離鉛筆廠最近的村子。

當初,為了儘快建造好廠房,還曾經從周邊村子裡招工,下河村就有十幾個人去幹活。等鉛筆廠造好,林家派專門的工人過來,就沒再用過附近的人。

儘管如此,鉛筆廠的存在,也還是給了附近村子一些好處——這邊消耗的食材,都是從附近村子購買。

明明頭頂的太陽很毒,恨不得把人的皮曬下來一層,但常景銳心裡樂呵,感覺這些都不算事兒。

他甚至感覺腳步都比平時更加輕快。

十幾分鍾後,他走到前天夜裡和小姑娘相遇的地方。

“嗯,這裡,是什麼?是起點!我與她幸福生活的起點!”

在原地美了幾秒鐘,常景銳才繼續走。

又走了一陣子,他來到下河村。

很巧,剛進村,就遇到兩個人,一個拖著板車,一個跟在車旁邊,正往村外走。

那板車上,躺著一個人,身上用破布蓋著,生死不知。

常景銳心情好,還順帶問了一句:“老鄉,這是怎麼了?”

“唉,村裡出了妖孽,好在大師出馬,降伏了妖孽。我們這就把她拖出去埋了,免得壞了村裡的風水。”

“哦。”

常景銳看了一眼板車上的人,不對,應該是屍體,一隻腳穿著鞋,另一隻腳連鞋子都沒有,腦袋雖然露在外面,頭髮亂糟糟蓋住臉,還沾染了血跡和汙泥,這玩意,她媽也認不出是誰呀!

嘖嘖嘖,真慘啊!

遇到死人,常景銳感覺晦氣,感嘆完就快走幾步,與他們錯開。

不多時,常景銳走到村子最好的一個院子前面。

他記得,這是村長家。

院門開著,常景銳一邊往裡走,一邊喊:“村長,村長,在家嗎?”

老村長剛進屋歇下,聽到動靜,又從屋子裡走出來:“怎麼又……咦,常管事?”

“嗯,是我。”

常景銳伸手撩了一下他特意做造型的一綹頭髮,自認為瀟灑又帥氣:“村長,我有個事兒找你幫忙。”

自從鉛筆廠建造開始,村裡就透過鉛筆廠掙了不少錢,老村長對常景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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