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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甚至潘粵生和曾寶成都進行了善意的提醒,但在出版合約一項,林書平還是沒有去選擇版稅分成。

雖然他深信《明朝那些事兒》將來必火,但現階段的他更需要初始資金去倒賣國庫券。

當下國庫券倒賣的利潤,能讓他在短時間內積累巨量財富,甚至也能獲得一個“林百萬”的稱號。

但《明朝那些事兒》則不能,回籠資金太慢,等將來稿費籌集,那就錯過了風口。

而林書平堅信,只要站在風口上,哪怕自己是頭豬,也都能瞬間起飛。

“確定不再考慮一下了?”

潘粵生善意提醒道:“我和查先生都非常看好這部作品,將來它的銷量不會低到哪裡去。”

“不考慮了,我選擇買斷。”

林書平回答道:“我只有一個要求,買斷稿酬儘可能在今日交付,如果今天不行,最遲在一週內要打到我的銀行賬戶。”

潘粵生和曾寶成面面相覷。

曾寶成問道:“林先生現在很需要錢?”

“是的,我很需要。”

林書平一邊整理合約,非常珍重的把自己的那一份放進自己的包裡,一邊含笑說道:“我現在就可以再交稿十二萬字。”

說著便從包裡拿出這些天用打字機打出來的稿件。

潘粵生接過稿件,稍微翻動幾下,臉上露出笑容:“十二萬字,再加上之前的五萬字,那就是十七萬字,我信任林先生,也希望能與林先生在日後進行更加密切的合作,既然林先生急需用錢,那我這邊可以給財務打個招呼,先行墊付給林先生這一筆稿費。”

林書平心頭一跳,壓抑住心中的激動,點頭道:“多謝潘總編。”

他與明報出版社簽訂的繁體出版買斷價格為千字八十元,這是新人作家中比較高的價格了,照這個的價格來支付,那就是一萬三千元。

而《明報》報社出版版權則是按照之前金庸欽點的千字一百元來結算,十二萬字就是一萬兩千元。

兩者合計,一共兩萬五千元。

這對內地普通人來說,絕對是一個天文數字。

但在香港,這不過是一箇中產家庭一個月的收入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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